本次年度调整包括增补、变更和取消三种情形:
一、增补产品。是指经过企业申报、设区市推荐和专家评审后,拟将列入福建省推广目录的产品。部分企业申报的产品未通过专家评审,不通过的原因请各企业登陆“福建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评审系统”进行查询。
二、变更产品。是指已列入《2012-2014年福建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的产品,在产品型号、企业名称或地址、联系人等信息发生变化,企业已在“福建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评审系统”进行了变更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核实,拟在本次调整中予以变更。
三、取消产品。是指已列入《2012-2014年福建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的产品的推广鉴定证书过期,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还未提供有效鉴定证书或证明材料,拟在本次调整中予以取消。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12年11月30日—12月13日)。公示期如对公示稿中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资格,以及未能通过专家评审或拟取消目录资格的产品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科教科反映。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映人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电 话: 0591-87516974 传 真:0591-87602170
E-mail:xap@fjam.gov.cn
附件: 《2012-2014年福建省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2013年度调整公示稿) 点击下载
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