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9月上海召开的国际农业机械标准论坛上得到的信息:截止到2009年底,与农业装备相关的有效标准和行业标准共1037项,其中标准376项、行业标准661项。涉及到农业生产全过程所需的装备设施,基本满足了农业装备生产、使用、检测和市场监督的需要。
标准的颁布与实施有力地促进了农机化的发展。强制实施的农机标准确保了农机的“使用”;农机产品标准是产品合格与否的依据,也是经济结构调整的技术手段;农机标准还促进了新技术、新装备的开发和推广利用,并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提供途径。快速发展的农机化事业需要有先进、科学的标准作支撑,新的发展机遇也对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农机与农艺相结合,这就要求农机标准与农艺习惯的协调一致。实践证明农业与农机结合有利于两者的共同发展,例如水稻机械化插秧,通过标准强制性规定行距为30厘米,株距为一定范围可选,基本统一了各地的种植参数,与之配套的工厂化育秧设备、插秧机、苗盘的基本参数随之确定,促进了发展。而旱地栽植机械由于各种作物、各个地区的种植习惯差异不统一,育苗设备、移栽机、苗盘的基本参数也无法统一,直接影响了机械化的推广。
农机产品的生产一致性要求农机产品的定型检测规范与出厂检测要求的协调一致。现行产品标准大多数对于制造过程控制关注不够。由于补贴制度的存在,我国农机产品采取的是准强制的试验鉴定制度,农机产品标准对于定型试验也已经作出了比较完整的规定,但是绝大多数产品标准对于生产制造过程中质量控制特别是极为重要的出厂试验规范规定较为松散。一方面是由于我们没有一个强制性的产品标准结构规范约束,另外一方面,标准制定以院所为主,而企业参与较少,因此对于性能指标等设计输出类规范规定较细,而对于过程控制类规范规定较粗甚至缺失。
要提高农机标准的执行力,首先要提高农机标准体系自身的协调性。标准体系化的生命力在于内部的协调一致,以谷物联合收割机噪音限值标准(GB19997-2005)为例,标准已经颁布几年,但是实际执行情况非常不理想,原因在于配套的发动机行业并没有专门的农用发动机噪音限值标准,源头没有控制,整机就难以保证。
农机标准要关注先进技术与节能环保的要求。由于许多标准是对于已技术的汇总与固化,缺乏前瞻性,对于新技术关注不够,例如:大量出现的复式作业、新型机具无标可寻。国务院明确规定重点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农业装备。用户对节能型的农业装备要求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农业装备达到环保要求和具有节约能源的性能。这一要求将直接主导我国未来的农机发展方向。
盘活农机标准,赋予标准生命力。天津市农机局胡伟曾撰文要求盘活农机标准,简而言之,标准的生命在于使用,先进科学的标准束之高阁与没有标准毫无二致。而盘活实际是一个系统工程,唯政府、企业乃至全社会的协力而为才会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