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农业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进一步严格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要求,加强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通知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化发展,近年来大幅度增加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2004年~2010年中央财政共投入354.7亿元,补贴购置各类农机具1108万台(套),拉动规模以上农机工业产值年均增长超过20%。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取得了利农利工、提升产业、助民增收等一举多得的好效果,对于提高我国农业机械化水平,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拉动扩大内需、振兴农机工业和服务业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通知强调,为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农业部、财政部不断创新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并三令五申强调有关纪律要求,各地执行政策情况总体上是好的。但个别地方有的工作人员仍然对相关规定置若罔闻,目无法纪,贪污受贿,甚至与不法厂商勾结,合谋骗取补贴资金,不仅毁了干部,而且严重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利益,败坏了农机化主管部门的形象,给农机购置补贴这一强农惠农好政策的执行,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近期,河北省检察机关查处了该省部分县(市)2005年~2009年发生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农业部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立即研究改进工作,举一反三,采取有力措施,维护农机化推进大局。
为落实部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严格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要求,加强对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知特提出了如下要求:
一、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严格农机购置补贴纪律要求、认真规范操作、加大政策执行力度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重中之重的任务。
二、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迅速行动,在本省(区、市)农机系统普遍开展一次以“廉洁从政、遵纪守法、规范操作”为主题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
三、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进一步严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严格要求,立即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情况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五项制度”、“三个严禁”、“八个不得”、“四个禁止”等规定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机服务收费的通知》(农办机[2010]50号)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基层农机化主管部门特别是县(市)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及规范执行政策情况;重点检查补贴资金分配量大的县(市)、关键审批环节和补贴资金申请量大的机型补贴情况;重点检查监督制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情况。
四、各省(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举一反三,认真吸取河北省部分县(市)农机购置补贴贪污受贿案件的深刻教训,逐项工作、逐个环节地查找本地区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过程中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着力构建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通知指出,中央财政2011年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指标已预先告知各地,请各地务必早动手、早安排,精心组织实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规定,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取得更大更好的成效。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于1月20日前,将本省(区、市)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的有关情况,书面报送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