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开展好农机系统2011年生产月活动,5月11日,新疆农机局下发《关于开展2011年农机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农机部门要加强对农机生产月活动的领导,把开展农机生产月活动作为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建设“平安新疆、和谐新疆”,实现自治区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的一项重要措施,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是丰富内容,注重效果。要探寻、把握农机宣传教育的规律特点,结合本地农机生产的实际,积极创新宣教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力求使活动收到良好的效果。各地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及网络媒体等各类宣传阵地,进一步加大农机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在全社会唱响“发展、平安农机”的主旋律。
三是紧扣主题,确保成效。活动一定要紧紧围绕“责任,重在落实”这一主题,突出农机工作重点和专项整治工作,要以农机事故案例警示群众,教育群众;要通过向机手、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普及农机生产法律法规、作业常识,强化责任意识、法制观念,积极营造“关心农机,关爱人民生命”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是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地农机部门要通过“农机生产月”活动,加强与公安、交通、安监、保险、新闻宣传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以活动促,以活动促工作,形成向心合力,加强意识,推动各项预防措施和责任的落实,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促进全区农机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同时要求各地做到:一要集中力量抓好“农机生产宣传月”活动。认真策划、精心组织以“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宣传月活动,积极参与当地政府及安监部门统一组织的各种生产公益宣传和知识竞赛活动。二要张贴或悬挂农机宣传标语,组织发放农机生产宣传材料。三要设立包含农机生产法规、常识、操作规程、事故预防与处理、事故现场图片等内容的农机生产宣传看板、专栏和生产警示图片展。四要在乡村、集镇及农民群众与机手集中的地方设置咨询小组,现场解答广大农民群众及机手提出的有关农机生产方面的问题。五要按照自治区继续深入开展“农机生产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打击非法拼装、改装拖拉机及非法生产超长超宽拖车专项整治和开展拖拉机尾部加装反光警示标志专项整治活动,做好本辖区的农机生产应急演练工作,针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进行自查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