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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拖拉机行业发展和产品质量现状

   2011-09-16 农机1688网16670
三、在中国的跨国拖拉机公司
目前,进入中国并成立合资企业的跨国拖拉机公司有:约翰?迪尔公司、凯斯纽荷兰公司、马恒达公司、赛迈道依茨公司及白俄罗斯的明斯克拖拉机制造集团等。
约翰?迪尔公司创建于1837 年,产品及服务遍及全球160个与地区,总资产262.58亿美元,雇员43221人,年销售额超过160亿美元,是全球的农机企业。公司的业务主要分为四个部分:农业设备、商用和民用设备、建筑和林业设备以及信贷。该公司各类机械的销售额占总销售收入的比例是:农业机械占47.3%,商用与市政机械占20.8%,建筑与林业机械占17.6%,信贷收入占8.7%,其它收入占5.6%。
80年代初该公司就向中国出口了600多台拖拉机、零部件以及其它农业机械。1983年向天津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沈阳拖拉机厂、长春拖拉机厂进行了先进的拖拉机生产技术的转让。2000年与天津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约翰?迪尔天拖有限公司,迪尔天拖主要生产60-120马力的轮式拖拉机。2005年 约翰迪尔(天津)有限公司成立,由约翰?迪尔公司控股。新公司不但生产拖拉机整机还制造与全球约翰迪尔系列拖拉机相配套的变速箱动力传输系统,产品供应迪尔公司旗下的中国、美国、德国和巴西工厂。
2007年又收购宁波奔野拖拉机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新成立的约翰迪尔(宁波)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主要生产20-50马力的拖拉机,在中国形成了20到120马力的拖拉机产品系列。
凯斯纽荷兰公司(CNH)是全球的农业机械制造公司之一。CNH公司的总部设在美国,产品通过分布在160多个的12000个经销商销往各地,公司的年销售额超过120亿美元。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开发、生产新技术农业机械(包括拖拉机、配套用发动机、联合收割机、农机具以及相关的各配件),销售合资公司自产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和技术咨询服务等。
该公司致力于在中国长期发展,已经在中国投资建立了哈尔滨纽荷兰拖拉机有限公司、上海纽荷兰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凯斯纽荷兰机械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和凯斯工程机械(上海)有限公司等。
哈尔滨纽荷兰拖拉机有限公司是凯斯纽荷兰公司在中国投资建立的全资子公司,创立于1999年,主要负责100-200马力纽荷兰四轮驱动拖拉机的组装、销售、备件供应与服务,公司正式运营以来,已经先后推出3个系列、不同技术档次和功率级别的8种大功率四轮驱动拖拉机。
上海纽荷兰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由凯斯纽荷兰公司与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所属的上海拖拉机内燃机公司于2001年合资组建。凯斯纽荷兰公司持有60%股份,上海拖拉机内燃机公司持有40%股份,双方投资总马恒达公司是印度十大工业企业之一,排名全球拖拉机生产商前5位。马恒达(中国)拖拉机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由印度马恒达集团公司与江铃汽车集团共同注册投资组建的合资公司,由马恒达和江铃分别入股80%和20%。马恒达公司下设汽车部、农机部、汽车零部件部、房地产部、IT部、贸易及金融服务部。集团员工1.2万余名,年销售额超过20亿美元,在25-50马力拖拉机市场中占全球。年生产能力超过125000台,拖拉机出口20多个,其中美国是的出口市场,每年出口拖拉机超过9千台。马恒达(中国)拖拉机有限公司将江西丰收15-33马力拖拉机与印度马恒达25-80马力拖拉机形成15-80马力完整的产品系列。
2008年8月,马恒达又与悦达盐城拖拉机有限公司在盐城签署了合资合作协议,这标志着两家企业的合作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协议具体内容双方尚未公布。
该公司的目标是在2010年之前跻身我国拖拉机行业前三强。
2007年5月,意大利赛迈道依茨在大连经济开发区成立了赛迈道依茨农机(大连)有限公司,该公司为了在全球范围内优化生产布局,已经在意大利、德国、波兰、克罗地亚和印度建立了生产基地,这是该公司全球范围内的第六家农机企业。
赛迈道依茨公司成立于1927年,到2006年农机产品年营业额超过10亿欧元,公司拥有赛迈(SAME)、兰博基尼(LANBORGINI)、道依茨(DEUTZ)和胡里曼(HULIMANN)等四个农机品牌。该公司的拖拉机产品功率覆20到270马力,尤其在园艺拖拉机和履带拖拉机领域优势明显。
新成立的赛迈道依茨农机(大连)有限公司计划投资4500万欧元,主要生产和销售德国DEUTZ-FAHR品牌的80马力大型轮式拖拉机。
2006年5月,新疆伊犁永成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与白俄罗斯明斯克拖拉机制造集团在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工业园区投资组建了明斯克拖拉机组装生产厂,双方共同投资8000万元,新疆伊犁永成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明斯克拖拉机集团持股49%。
伊犁永成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在农机流通百强企业中名列第14位;白俄罗斯明斯克拖拉机制造集团是八大拖拉机生产厂之一,产品远销100多个。新建的合资企业计划至2009年大马力拖拉机产量达到10000台,产值达到15亿元,零配件国产化率达到60%。
上述外资拖拉机企业在中国的战略是服务于其母公司的全球战略的,而且还受制于国外产品和管理本土化过程中的诸多障碍,目前,他们各家所占市场份额并不高,也未对国内知名企业如中国一拖、福田雷沃形成严重的冲击。
外资企业中产销量能够进入前十名的企业有:约翰迪尔(天津)有限公司、约翰迪尔(宁波)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上海纽荷兰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和悦达盐城拖拉机有限公司。
从上表可以看出,现阶段我国的拖拉机市场中外资企业所占份额还不足以撼动中国一拖、福田雷沃等国内巨头的地位,但跨国公司凭借先进的技术、管理和雄厚的资金,其潜力是巨大的。
同时,这些跨国公司也使我国企业有了近距离接触国外先进产品和技术的机会,对于提高我国拖拉机企业的竞争力、促进和带动全行业的技术发展产生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四、拖拉机产品质量水平及主要质量问题
产品的实物质量是设计、工艺、管理的综合反映。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调节下的计划经济过渡时期,为治理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产品质量低下的现象,原经委率先在低压电器行业实施了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随后在拖拉机(≤14.7kW)、内燃机、轴承、梁式起重机、农机具等多个行业实施了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对于拖拉机行业而言,自1984年正式实施许可证工作以来,开展了行业自查、行业统检、国部优评选、TQC等多项质量攻关和质量管理工作,对于整顿市场秩序、定点生产、打击伪劣产品、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从上世纪80年代初至90年代中期,行业产品整机合格率多年来保持在80%及以上。在此时期行业工作主要特点是行业统图、统一管理、相互监督。生产许可证范围内产品功率及适用性较为合理,尤其是单缸柴油机功率保持在11.0kW以下,产品的主要指标及性能(防护、噪声、制动、故障数量等)基本符合相关强制标准要求。自1994年对生产许可证目录产品进行调整后,拖拉机产品生产许可证取消,直接导致了行业内部的相互关系链断裂,外加客观调控措施的削弱,拖拉机行业已出现无序竞争,尤其是小拖产品畸形发展,目前表现的主要特点为:
一是企业数量剧增。1997年行业统计的拖拉机生产企业共计97家,其中小拖生产企业84家。截止目前已超过180家。
二是生产条件各异。大中拖企业多为原国有企业及近几年农用运输车产品生产批量较大企业涉足拖拉机生产。这些企业的生产条件较为规范。装配线、出厂检验设备、机加设备较为齐全。对于新生小拖企业而言(占全行业企业数量约80%),厂房简陋,地摊式生产方式,喷漆设备及烤漆设备难于满足覆盖件喷涂要求,出厂检验设备几乎为零。
三是生产方式。小拖及部分中型拖拉机企业生产方式以组装为主。截止目前,小拖零部件生产厂家呈现区域集中,配餐式供货链已形成。小四轮零部件集中地为河南、山东、河北,手扶零部件集中地山东、江苏、河北。
四是小轮拖功率。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产量占拖拉机年产量约50%,配套功率达到22.1kW,发动机缸径135mm。功率持续增大引发的相关技术问题日趋突出,振动、噪声、排放性能指标与标准限值指标差距明显。
(一)小型轮式拖拉机
上世纪90年代末期至今以来,小型轮式拖拉机“涌泉式”发展模式带来的质量问题日趋突出。1997年至今历次质量监督抽查活动中,小拖产品产品平均合格率低于50%,时为16.7%,质量状况堪忧。质量监督抽查中反映的主要问题为:
1、防护:警示标志、排气管防烫保护、飞轮罩保护或警示标志、配置等在2000年前后问题反映突出,原因是监督力度不够和企业未充分引起重视。近两年由于标准宣传力度的加强及质检抽查工作的促进,防护问题有一定程度上的改善。
2、噪声:驾驶员操作位置处噪声和动态环境噪声超标,一直是困扰拖拉机行业的普遍问题。统计表明,两项噪声指标行业平均水平与标准限值比较,噪声超标约占50%。噪声控制是一项复杂的技术课题,需生产企业列出专项课题攻关,包括排气噪声、燃烧噪声、机械噪声源的准确定位及技术改进。上海纽荷兰公司、中国一拖控噪工作较扎实。
3、液压悬挂装置:由于皮带传动轮式拉机配置动力功率逐年递增,而液压悬挂杆件及液压供给系统(液压油缸、柱塞泵或齿轮泵)的强度和质量停留在原始设计水平,杆件断裂、扭曲、油缸卡滞或开裂事故发生较多。
4、配套动力:排气烟度超标及油量限制不完善是单缸柴油机普遍存在的质量问题。单缸柴油机限于自身设计上的先天不足、配缸间隙较大、油量限制外部设置、零部件加工误差波动、消声器设计等诸多因素是造成上述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
5、故障:小拖质量检查中,在较短的试验周期内发生的各类轻微故障及严重故障是较为突出的质量问题。究其原因是拖拉机零部件加工质量低下、装配不良、材料不符设计要求等原因所致。
多年的检测实践表明,监督抽查中反映的拖拉机质量问题只是诸多质量问题的一个方面。流通该领域的产品质量问题也十分突出。
(二)手扶拖拉机
手扶拖拉机方面,底盘与发动机各自生产经销,长期以来是监控其产品质量、明确各自社会质量责任面临解决的问题。1997年行业集中进行了相关讨论,研究解决的对策,但由于市场需求及企业自主生产方式所限,多年来未实行产品质量抽查,质量状况难于确定(但调查表明,手扶拖拉机产品质量与皮带传动小四轮拖拉机相比大体处于同一质量水平)。
(三)大中型拖拉机
大中型拖拉机产品质量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一个拖拉机制造业的产品设计、工艺制造等方面的技术水平。我国大中型轮式拖拉机2002年到2007年五年间,无论是产量还是企业数量都翻了四到五倍。新产品的迅速出现,从开发设计到定型投产的时间之短是前所没有的。可以说基本上都没有进行过正规的可靠性试验和耐久性考核。至于拖拉机底盘与发动机的配套,拖拉机与拖带农机具的配套等都没有进行过深入细致的试验研究工作,所以,动力性能的发挥和燃油消耗等方面都存在问题。另外,不要说不同的企业,就是同一个企业所生产的不同功率段的拖拉机,其通用化,系列化和标准化都谈不上。所以,在产量猛增的同时,出现了较多质量问题。大中拖产品质量自2000年后未开展监督抽查,未进行相同性质的行业统计。按照标准及行业标准的技术可行性分析,大中拖行业质量合格率约在70%。首先是可靠性,次故障发生的时间有所提前,事故也有所增加。据统计,仅2007年上半年,在等级公路以外的农机事故就763起,其中拖拉机就占27%。其次是噪声,排放及驾驶室或框防护装置难以达标,功率越大的拖拉机这方面的问题就越突出。这些问题对国内市场目前的影响还不是特别大,但对于产品的出口就至关重要了,参照OECD(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欧盟认证及北美等地认证标准的要求,在对,环保,节能等方面,我们都难以达到。第三急于上马,对与外协外购件的质量没有经过严格的考察和进厂检验,出现的质量问题比较多,有的电器插接件开裂,电线烧坏引起火灾;在液压系统缸,泵,阀等主要零部件的配套选择上不认真,导至液压系统性能下降,还有的出现液压油管剥落,已经发现电器元件和液压元件的质量问题比较突出。第四是外观质量、喷漆的质量水平与国外有很大的差距,在外观造型、设计风格等方面雷同。关于 “三漏”这个老问题一直没有彻底解决。还有一些如震动、舒适性等问题还不能满足用户的要求。
总之,在大中型轮式拖拉机市场迅速升温,很多企业急于上马的形势下,必须把产品质量放在首位,而且要从源头做起,在新产品的开发中就要进行可靠性设计,投产前一定要进行严格的可靠性考核。配套零部件都要经过强度和寿命试验的考核。要进行拖拉机行走机构与土壌相互关系、拖拉机在不同土壌比阻条件下的适应性的研究。还要加强主要零部件的基础研究工作。
大中型拖拉机的国内市场容量是与农村土地所有制,农业生产的经营方式以及农作物的选择和科学种田等有关。目前国内市场大中型轮式拖拉机的需求量已经趋于平稳,继续发展的关键在于打开国际市场,而产品质量是打开国际市场的核心要素,要迅速提高产品的质量水平,形成自己的质量竞争力。中国拖拉机产品的成本优势,随着不断上升的原材料价格,能源价格和劳动力价格,人民币对美元的升值等因素的影响逐步淡化。按照经济发展的趋势,我们必须尽快地进入一个新的竞争领域——质量竞争。我们必须在质量控制,开发设计,过程控制,质量策划,人员参与,供方保证,用户评价,社会影响等诸方面努力工作,在大中拖迅猛发展的过程中确保产品质量。
我国拖拉机标准体系是由等同或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及国际先进标准并结合拖拉机行业实际制定的行业标准所构成。标准构成主要以产品标准为主要内容,基本可以满足国内生产、质量检验、贸易活动和国际贸易交往要求。目前,我国涉及拖拉机行业的标准共计194个,其中标准96个,行业标准98个。标准中涉及强制标准3个,主要涉及要求及环保指标的控制。近期,我国拖拉机标准在废气排放、灯光等方面逐步采用了与ISO及欧盟颁布的有关拖拉机国际标准或指令的相关内容,促进了我国国际标准的转化率。
(四)工艺装备及检测器具
工艺装备(加工、装配、工位器具、喷涂、辅助设施等)是保证产品设计目标、加工精度、产品产出能力的机械装备。工艺装备的配置率、自身性能优劣、生产效率与主机年设计产出能力,主机所需的设计精度有关。工艺装备行业的统计数字从一个方面反映出行业机械制造的状况和水平。
从行业调查及相关企业基本装备设施情况,目前行业工艺装备呈以下主要特点:
1、小拖制造业工艺装备投入呈下降趋势。小拖产品的结构特点,零部件供应以及社会化为主的产业链决定了小拖制造业以装配为主的生产方式。对于小拖生产企业而言,主要生产企业(上世纪80年代后期)设备及工装利用率偏低,开工不足已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长期的设备闲置,难于创造新的生产价值是原有小拖主要生产企业亏损的原因之一。据不完全统计,1997年统计的小拖生产企业85家中,将近30余个企业已破产,剩余的小拖企业如果单纯依赖小拖品种作为主打产品,工艺装备的使用基本停滞。
目前小拖产品零部件主要以民营企业及个体企业为供应商。零部件的个体经营、单一生产、设备专一、投入小为特点。小拖行业低成本销售的经营方式,依赖于零部件加工经营多样化,风险均滩,抗市场波动影响为特点,测面反映出我国小拖行业具有鲜明的市场经济模式 ,国外企业若进入我国小拖行业竞争,具有相当难度。
2、大中拖工艺装备投入加强,以封闭式经营为主。上纪80年代初期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拖拉机制造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原有重点扶持或定点生产的企业借助先前投入资金建立起的基础,在大中拖生产领域多年保持稳定的生产产量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许可证制度未波及大拖制造业,企业生产理念、管理方式总体仍沿用原有管理模式。上世纪90年初中期,随着小拖年产量的剧增及生产企业数量的增多,其灵活的经营方式,自由的组装生产对大拖企业了巨大的市场冲击。大中拖制造业设备整体优势逐年衰退,到上世纪90年代后期,先前具有相对优势的大中拖企业70%左右相继破产或改制。大中拖制造业资产存量行业统计较大部分停留在先前上报的数字。近几年来,随着“三农”政策的出台,大中拖田间应用范围和田间作业投入总机台数逐年扩大使大拖单台收益增加,较多企业已将大中拖的生产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并相继投入资金有于设备增添和改造,使大中制造业工艺装备资金投入量近三年来有较大递增。例如中国一拖、福田、时风、盐城、鲁中等企业加强了关键工艺设备的投入。大中拖企业注重关键工艺装备投入的原因,主要是采取关键制造技术的自我控制,严格审批外协外购厂点的布局,减少关键零部件的外协加工,其目的是采取相对封闭的加工管理方法减少竞争对手,符合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状况。大中拖主要生产企业关键工艺装备投入的重点为:油漆涂装、大型冲床(用于驾驶室等履盖件),装配生产线、加工中心(新品及箱体)数控机床为主体的柔性加工系统。
在线检测设备及出厂检验设备是保证拖拉机加工过程及整机出厂产品质量的重要设备。自上世纪80年代初期,我国开展拖拉机生产许可证工作,原有的国有和集体企业按照生产许可证所需的必备检测器具要求,在行业中形成了注重企业自检能力建设的共识。企业的在线检测设备逐步形成了长度类、精密测量类、电工仪表类、热处理类、专用检具(齿轮等)类,理化分析等检测体系,整机出厂检验项目,主要以原有质量分等标准涉及的检测项目,包括:制动、悬挂、发动机、出厂磨合、外观检测等。近几年来,大中型拖拉机生产企业增添了PTO、磨合台、液压输出、驱动桥、离合器等综合性试验台,例如,盐城拖拉机厂、时风集团、北汽福田、一拖集团、宁波中策拖拉机厂相继投入较大资金提升检验能力。对于中小型拖拉机制造业,尤其是近5年新生的企业,缺乏相应的检测设备,尤其是进货检验设备和相应的质检手段是制约中小拖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不完全统计,大中型拖拉机企业出厂检验项目履盖率平均为60%,小型拖拉机企业履盖率平均30%以下。
(五)质量管理
企业管理(经营、质量、财务、营销、生产等)是贯穿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活动。质量管理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的范围及对象围绕着企业产品质量各个工作环节。上世纪80年代中期,原机械工业部率先在内燃机行业开展质量管理活动,对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加强内部质量控制,增强全员质量参与意识起到了重要作用。随后机械行业系统开展的“QC小组活动”、“工艺突破口”攻关、贯彻国际标准验收活动等一系列质量活动对企业的内部管理起到了促进作用。90年代初期ISO9000族标准的认证活动的开展,借鉴国际上通行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使我国在质量管理工作方面与国际接轨。上世纪末期,大中型拖拉机企业约80%、小型拖拉机企业30%通过了ISO9000质量认证。近几年来,ERP、MRPⅡ等专项管理模式在大中型企业的开展,对物流管理、库存管理、成本管理等基础工作起到了较好的效果。回顾20余年来不同形式的企业质量活动开展,质量管理工作应注重的要点为:
1、质量管理活动应切实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的质量管理模式均有着特定的范围和对象。借鉴和采用管理模式的同时,应结合企业的实际特点,制定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文件及配套使用的程序文件和质量记录。目前ISO9000认证企业数量的增多,实际的认证效果与认证的目的差距较大,流于形式的现象较为普遍,应引起社会的关注。
2、中小型拖拉机企业,尤其是以组装形式的小拖生产企业,建立完整的质检系统,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大检测手段的购置,培养一定技能的技工队伍是形势发展的必然趋势。
3、技术文件管理涉及到技术文件管理制度、图样的管理、工艺文件的管理、技术文件更改和保密制度、标准的管理等多项技术性基础工作。行业调查显示,大中型企业技术文件管理基础较好,注重技术文件管理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对于小型拖拉机生产企业而言,反映最为突出的问题是产品图样不完整及对产品结构及更改无所适从,不利于企业技术进步和发展。
4、检验规范(规程)是控制生产过程和最终检验的技术文件之一。检验规范的制定有自身的技术要求。对整机或零部件检验项目的设定应严格体现图样上的技术要求和图样的设计规定。检验项目的重要度分类应按照对产品质量影响程度预以分类,分别控制。样品的抽样原则按相应标准执行,如GB2828或企业制定出较为合理的样品数(对于抽样批量或数量较大的零部件)。若检验所用检具企业不具有的,应注明供方供货时提供有效的批次检验结果(首先供方能力必须确认)。检验接受准则应有充分的技术认证。在此提出检验规范的注重,是于行业缺乏必要的检验能力,产品质量合格率多年低下有关。
5、进货检验和采购管理是质量认证、质量管理模式涉及的一个管理内容。对于以组装为主的小拖制造业而言,是整个生产链最重要的一个工作环节。制定出符合工厂实际状况的采购管理制度至为重要。鉴于小拖零部件大多以分散式、家庭作坊式生产的现实,若企业进货检验无相应的检测设备(硬度、公差、材质等),难于控制装配质量和整机质量。以通行的供方评价要求(准则),大多小拖零部件供方难于保证设计要求。企业需制定严格的采购及进货检验制度和筛选供方管理内容,对保证质量有益。
(六)小型拖拉机3C强制认证
2006年7月18日,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将轮式拖拉机(以单缸柴油机或25马力及以下多缸柴油机为动力)产品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自2008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强制管理 。这标志着我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对拖拉机这种重要的涉农产品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对推动我国认证制度的开展,促进拖拉机行业进步和技术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经过近两年来的工作实践,小型拖拉机实施3C强制认证的效果体现在:
1、我国对拖拉机产品推行强制性认证制度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产业特征:认证的拖拉机产品,其产品用途、技术水平、产业的关联度、产品市场覆盖率在一定程度上作为农业机械产品的代表产品,具有显着的中国特征。
政策特征:在执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四个统一”的同时,体现了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三农”政策的战略要求。
技术特征:拖拉机产品推行强制性认证制度,对解决我国小型轮式拖拉机技术含量低,质量低下,产品技术亟待升级,标准进一步完善具有明显的推动作用。
社会特征:鉴于小型轮式拖拉机产量占我国拖拉机产量50%的现状,推行产品强制性认证,对保证广大农民及使用者的消费利益,规范市场秩序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
2、产品质量的综合反映:产品质量综合反映了实物产品生产能力概况、管理水平、产品结构功能特征。根据2001年~2006年开展的小型轮式拖拉机监督抽查结果统计,从一个侧面说明开展强制性认证的必要性。从中发现的问题,随着产品强制性认证的开展,产品质量水平必将得到有效的提升。
3、技术发展:产品强制性认证就是限度的贯彻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随着标准不断更新,必将将有关技术产业政策和技术信息服务于行业,促进企业的产品结构调整和产品调整。产品认证检验反映的问题,转化为企业改进产品的信息,从而推动全行业技术水平的提高,是认证的作用之一。
4、管理水平的提升:型式试验 初始工厂审查 获证后监督是农机产品强制认证模式。此种模式有别于其他形式的认证要求。初始工厂审查内容的条款设置,具有认证产品行业特点、产品特点和生产方式的体现。统一的评价规则,利于企业有目的的审查前期准备和管理方式的建立,利于企业间的交流与比较,利于行业改进和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
5、检验能力的提高:认证规则中规定企业必备的检验设备是企业生产所需检验能力要求,是生产准入的必备条件。强制性认证产品的检验是各质检中心及企业展示各自检验能力的平台。通过比较,相互促进利于行业检测能力的提高。
6、有法可依的监督管理:拖拉机强制性认证工作的开展,对范围内质检系统、工商系统开展日常产品质量监督提供了标准依据。
认监委2008年5月发文,要求各地质监局加强小型拖拉机3C强制认证的监管,对未获得3C认证的企业不得生产与销售。根据拖拉机3C强制认证的工作实践,保证3C强制认证送检样机与实际生产机型的一致性,保证生产条件的长期有效性是贯彻3C强制认证制度的关键。

 

 
标签: 拖拉机 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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