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机[2011]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经调查取证,2010-2011年间,浙江艾格莱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格莱)在湖南、湖北两省存在利用农民身份证办理虚假补贴协议,再将补贴机具销售到异地,以及“以小充大”骗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问题,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为严肃农机购置补贴纪律,保障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维护农民群众利益,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1]34号),经商财政部同意,我部决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在范围内取消艾格莱公司所有补贴产品的补贴资格,停止办理补贴申请。前期已办理结算的,需再逐台核实,发现违规操作的,要责成企业限期将骗取的补贴资金退回省财政部门;前期已办理补贴手续,但尚未结算的,要逐台核实后方可据实办理结算手续。
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接此通知后,要及时在农机购置补贴计算机管理网络系统中进行相应的技术性操作,通知辖区内各市、县农机化主管部门立即执行。基层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把补贴申请审核关,从源头上防止利用虚假身份购机。要切实做好补贴机具核查,通过人机合影、机具牌证管理等方式核实购机行为,确保补贴机具真正到位,在农业生产中发挥作用。要加强补贴工作日常监管,加大对违规违法产销企业的监督查处力度,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要严惩不贷,决不姑息,坚决取消补贴资格,绝不能让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得逞。要督促该公司继续做好已售产品的“三包”服务等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农业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