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还包括: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和扶持政策,推进建立农机免费实地检验、以旧换新、回收报废、政策性保险等制度,健全农机标准、操作规程和检验规范;提高监理能力,协调保障农业机械监理的财政投入;增强生产意识,落实生产责任制,强化宣传和培训,提高驾驶操作技能;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为民服务创先争优” 示范窗口各500个以上,“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岗位标兵1000名以上;降低事故死亡率,保持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万台死亡率持续下降,农机生产形势平稳等。
据悉,“十一五”期间,《农业机械监督管理条例》等一批农机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相继出台。各地相继制修订了涉及农业机械监理的37部地方性法规,农机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2010年农业部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设立了监理处。30个省(区、市)设立了农机监理机构。
(文章来源: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