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综[201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机局,农业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中国农机产品质量认证中心)、农业部农机推广总站(农机监理总站)、中国农机报社:
为筹备今年12月份召开的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我司已启动会议主报告起草工作,并组织编印《2011年各地农业机械化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思路材料汇编》《2011年农业机械化大事记》等材料。请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一、2011年农机化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思路
(一)主要内容
1.总结本地区、本部门2011年农机化发展形势、工作成效和新亮点;
2.提出2012年农机化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初步工作计划。
(二)编写要求
字数控制在6000字以内,内容以2011年工作总结为主。11月25日前,网上报送电子版。
二、2011年农业机械化大事记
(一)主要内容
1.中央、省部级领导对农机化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及出席农机化方面的会议、活动的情况;
2.、省部级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涉及农机化方面的重要政策、法规、文件的情况;
3.召开或全省性的农机化工作重要会议、活动的情况;
4.本省(区、市)、本单位农机化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
5.部、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重要人事任免、调动情况,有关农机化机构设置、撤销、合并及职能调整情况;
6.农机化系统各部门、人员获得部、省级以上表彰的情况;
7.农机化领域的重要科研成果、国际合作等情况;
8. 其他对农机化发展有重要作用、重要影响或重要纪念意义的事项。
(二)时间跨度
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11月30日。
(三)编写要求
以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排列,一事一个条目,简明扼要,写明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主要内容和主要参加人员,一般性的工作不列入大事记。每条目字数不超过200字,各省大事记条目总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大事记的撰写格式参考往年。11月25日前,网上报送电子版(11月25日-31日期间的大事记,可单独补充报送)。
三、2011年农业机械化重要文件
(一)主要内容
2011年度省级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综合部门制定涉及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重要文件等。
(二)报送时间
11月25日前,网上报送2011年农业机械化重要文件电子版,同时寄送原文复印件一份,以备校核。
四、农业机械化发展重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测报表
今年3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落实2011年农业机械化发展重大目标任务的通知》(农办机【2011】16号)将提高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培训新购机农民等6项农业机械化发展重大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省区市,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农业部将对各地完成情况进行考评通报。
请各地11月25日前,填报《2011年各省区市农业机械化发展重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测报表》(见附件1),加盖公章后传真到010-59199101。
五、其他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材料的搜集和编辑整理工作,确定一名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并在11月15日前填报联系人信息表(附件2),传真到010-59199101。
2.各项电子版材料请在11月25日前,通过登陆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政务信息报送系统” 报至“工作简报”栏(登陆用户名及密码等技术问题可联系部农机鉴定总站信息处)。重要文件复印件请寄至农业部农机鉴定总站信息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邮编:100122。联系电话:010-59199105、59199101。
附件1:2011年各省区市农机化发展重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测报表
附件2: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材料编辑联系人信息表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1:
2011年各省区市农业机械化发展重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测报表
填报单位(公章):
备注:辽宁省、浙江省、山东省、黑龙江省的水稻栽植、玉米机收、深松整地目标任务中
分别包括大连、宁波、青岛、黑龙江农垦总局的目标任务。
附件2:
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材料编辑联系人信息表
联系人 |
单位名称 |
通讯地址 |
邮编 |
办公电话 |
手机 |
说明:
1.联系人负责本单位大事记、重要文件、工作总结等有关材料的报送工作,负责领取《2011年农业机械化大事记》、《2011年各地农机化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思路材料汇编》邮寄包裹等事项。
2.11月15日前,通过政务信息报送系统反馈信息表。提交信息标题注明“XX省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材料编辑联系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