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永川区农机推广站站长等人因染指农机补贴款获刑
周忠友,原重庆市永川区农机推广站站长,现年41岁,
凌玲,女,原重庆市永川区农机推广站副站长,现年41岁。郭福银,重庆市永川区某塑料包装厂法定代表人。
据公诉人指控,周忠友在2009年至2010年担任重庆市永川区农机推广站站长期间,滥用职权,造成遭受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74000元;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17.4万元。
凌玲利用其永川区农机推广站副站长的职务之便,滥用职权,造成遭受重大损失;违反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同时收受他人贿赂款。
检察机关查明,2009年3月,周忠友和凌玲利用职务之便,了解到某款属于补贴范围的四行插秧机市场价2万余元,按照重庆的补贴政策,享受85%的补贴后每台售价为3000余元,而该款插秧机在江苏仅享受30%的补贴,每台售价14000余元,周、凌二人以农机合作社的名义,以3000余元的价格购买该款插秧机20台,并伪造水稻机械插秧跨区作业协议,以每台7200元的价格卖至江苏,从价差中非法获利8万余元,造成农机补贴资金损失368000元。
2009年至2010年,周忠友和凌玲一道利用职务之便,与重庆市永川区某塑料包装厂法定代表人郭富银共谋,由重庆市永川区农机推广站与该塑料包装厂共同向重庆市农机推广站虚报秧盘销售数量,套取秧盘专项补贴资金,并商定事成后重庆市永川区农机推广站分秧盘补贴款0.18元/张,该塑料包装厂分0.06元/张至0.07元/张,周忠友和郭富银又商定塑料包装厂分得中的0.03元/张归周忠友所有。2009年周忠友、凌玲、郭富银等人虚报秧盘销售78万余张,骗取秧盘专项补贴款18.7万余元;2010年虚报秧盘销售110万张,骗取秧盘专项补贴款27.5万元。后周忠友从虚报款中获得7.4万元,郭富银分得10.8万余元。另,2010年底2011年初,郭富银为感谢周忠友在秧盘销售过程中给予的帮助,还给予周忠友贿赂款3.6万元。
2011年8月,永川区检察院对该案向区法院提起公诉。
2011年10月20日,永川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分别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判处周忠友有期徒刑16年,以滥用职权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受贿罪判处凌玲有期徒刑3年零8个月。另同案犯郭福银以贪污罪、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