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围绕提高农机化从业人员素质能力,着力加强三支人才队伍建设。人才是农机化事业发展的根本。充分整合和利用各种教育资源,有计划、分层次、多渠道开展农机教育培训工作,重点打造农机化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和实用人才三支人才队伍。一是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目标,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准确把握农业机械化发展趋势、管理能力强、乐于奉献的农业机械化管理人才队伍,保障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在农业机械化系统贯彻执行。二是以提升技术支撑能力为目标,依托重大科研项目和推广示范项目,重点集聚和培养一批高层次农机化科研人才及创新团队,着力打造一支结构合理、技术过硬、精干的农机化技术推广、鉴定及监理人才队伍,保障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化技术和机具的快速普及应用。三是以提高作业服务能力为目标,加强对农机手驾驶操作、维护修理、经营服务、农艺知识培训,建设一支致富能力强、服务质量高的农机实用人才队伍,培育一批新型职业农民,为促进农业机械化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第四,围绕增强农机化科技创新及服务活力,着力推进三个机制建设。机制创新是保障农机化科技发展的关键。一是完善联合协作机制。通过争取实施农机化重大科研项目和增加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中农机化技术专家数量等措施,以任务带团队,以团队促体系,完善科研、制造、教学和推广等单位紧密衔接的农机化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推进农机科研、农机企业、农机推广、农机鉴定、监理、农业技术研究推广等单位和相关专家联合协作,定期沟通技术信息,及时有效联动,巩固科技创新应用合力。二是完善政策激励机制。通过合理确定支持推广农机产品目录范围、补贴标准等措施,对符合农机化发展方向,具有较大市场潜力的新技术新产品重点扶持,使农机企业的科研开发、成果转化投入能够获得应有的收益,保护其技术创新积极性。对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好,短期经济效益不明显的农机化技术,要争取实行技术推广(作业)补贴,调动农民应用先进技术和开展作业服务积极性。三是完善评价考核机制。改革农机化科技类项目立项评价机制,把解决农机化生产实际需求及成果覆盖率作为最主要的立项依据及验收依据,提升农机化科技管理的效率。探索在县及县以下推广机构建立量化到人的目标管理制度,提高推广服务效率和服务效果。
希望同志们充分认识科技进步在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过程中的极端重要性,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使命感,扎扎实实做好农业机械化科技工作,提高农业机械化发展质量效益,为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建设现代农业提供坚实的物质装备支撑。
三、明确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明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承上启下之年,实现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对于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做好2012年农机化工作,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稳中求进”总基调,力争好中求快、又好又快,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提供有力的装备支撑。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依靠科技进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效益这条主线,以农机农艺融合、农机化信息化融合为途径,以调整优化装备结构布局、主攻薄弱环节机械化、推广先进适用技术为重点,着力落实完善政策、培育发展主体、建设人才队伍、强化公共服务,加快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科技水平、服务水平和水平。力争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达到56%以上,水稻栽植、玉米收获机械化水平分别超过28%、38%,农机化科技应用水平、作业组织化程度、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装备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生产形势保持平稳。
要重点抓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争取支持与狠抓落实相结合,认真组织实施好农机化扶持政策。要千方百计争取好政策、新投入,又要扎扎实实去落实,才能赢得更多信任、得到更多支持。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不断把《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贯彻落实工作引向深入。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推动落实《意见》提出的农机化财政、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保险、税费等扶持政策。目前尚未出台实施意见的省(区、市)要加快工作进度,积极争取早日发布。要抓住实施防灾减灾稳产增产技术专项的契机,争取落实和扩大农机深松整地、秸秆还田、育插秧等作业补贴资金规模。积极稳妥开展农机以旧换新试点,完善相关制度和操作办法。要按照《农业机械化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谋划重大工程、争取加大投入。承担新增千亿斤粮食工程、保护性耕作工程等基本建设项目的地方,要严格按照批复使用资金,保证进度、保证质量。
关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问题,我想强调几点。总体上讲,补贴制度不断完善,操作基本规范,成效十分显著,真正使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发展、政府得民心,但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特别是近年河北、广西、重庆等地发生了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问题,可以说情节恶劣、影响极坏。归纳起来,问题主要有四类:一是个人收受贿赂,部分农机主管部门人员经不起诱惑,接受企业贿赂,为企业提供方便;二是单位违规收费,违规向企业收取推广费、服务费等;三是公职人员失职渎职,不执行规定,不履行职责,疏于监管;四是企业违规操作,部分农机生产企业、经销商与不法人员勾结,弄虚作假,骗套补贴资金,组织倒卖机具。产生这些问题的深层原因,主要是五个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监督管理不够到位、廉政风险防控不够到位、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不够到位、工作经费保障不够到位。最根本的是政策执行不力、监管不力,一些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对自己要求不严,对下缺乏有效监督,失职渎职,甚至自身违法违纪。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务必高度重视,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纪律、更有力的措施,进一步规范、廉洁、地把这项强农惠农富农的好政策实施好、落实好。一是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农财两部的各项规定和部署要求,绝不能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制定补贴实施工作绩效管理考评办法,加大对各省区市补贴工作情况的监督考核,将考核结果与资金安排挂钩。二是必须进一步加强监管,对实施中易产生权力寻租的关键环节,采取针对性监督和制约措施;重点强化对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实施工作的监督,确保实施规范;与财政部门紧密合作,邀请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三是必须大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以制约权力、严守法纪、规范操作为重点,着力构建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的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并重的腐败惩防体系,确保廉洁实施;及时公开补贴政策、程序、受益对象、实施进度等信息,确保阳光操作。四是必须加大惩处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重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严格执行补贴产品经销商监管办法,及时查处和通报企业违规行为;实行行政问责制,督促地方政府严厉追究失职渎职人员责任。总之,我们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强忧患意识,做到严肃纪律要求不松懈、严格执行规定不走样、严厉惩处违规不手软,确保补贴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二)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加快发展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突破关键环节是提升机械化水平的重要方法,整体推进是农机化发展的最终目的。要充分发挥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的作用,加快推进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积极扩大油菜、花生、马铃薯、甘蔗、棉花等经济作物机械化播种、收获面积,努力促进农业薄弱环节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有条件的地方要实行整村整乡整县推进。努力拓展农机化服务领域,逐步推进耕种收环节机械化向产前、产中、产后延伸,进一步提升畜牧业、渔业、林果业、设施农业、农业品初加工业、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机械化水平。明年要试行畜牧业机械化评价指标体系,各地要认真做好相关统计工作。要继续加强主要农时季节机械化生产活动的组织管理和技术服务,提前做好机具检修、人员培训、柴油供应、信息服务等准备工作,积极参与农业抗灾救灾。要借助现代信息技术等科技手段,精心组织开展农机跨区作业,保持重点区域的机具供需平衡,保持农机手的收益平稳增长,唱好农机作业的“四季歌”,高质量高速度完成全年的农业机械化生产任务。
(三)集成创新与示范推广相结合,加快普及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要注重机具和技术的集成配套,探索农机农艺融合、农机化信息化融合机制,又要注重示范典型引导,将成熟的经验和技术尽快推广、尽快发挥作用。争取加大对农机化科技项目投入,加速科技成果熟化集成和示范推广。实施农机化推广培训行动,加强对农机从业人员培训,不断扩大增产增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农机化新技术实施范围。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拓宽示范区建设资金渠道,优先安排各类财政项目和基本建设项目,特别是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要适当向示范区倾斜。要协调推进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区、设施农业示范区建设,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注重实效。要采取政策倾斜、项目支持、技术帮扶等综合措施,进一步加强对示范区的支持和指导力度,确保“建一个、成一个、带一片”,为争取有关投入、扩大示范规模奠定良好基础。各地要积极参与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和高产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农机在集成农业技术、挖掘增产增收潜力、推动经营机制创新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研究出台农机化示范区建设规范和评价验收办法,建立示范区资格退出机制。加大示范区成果宣传力度,促进示范区之间的横向交流和合作,进一步扩大示范效应,引领农机化发展方式转变。
(四)积极培育与规范引导相结合,大力发展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服务组织是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主体,是推进农机服务产业化的重要力量,要坚持在扶持发展中促管理规范,在规范引导中谋良性发展。要进一步争取和扩大对农机服务组织的投入,落实税费减免、信贷支持、机库棚建设用地等扶持政策。继续深入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示范建设活动,再推出一批有完善的基础设施、有良好的运行机制、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有较大的服务规模、有显著的综合效益的“五有”农机合作社。推动农机合作社与农机企业、金融企业开展“社企合作”,加快解决维修难、资金缺问题。贯彻《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把好“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的审核发放关,进一步规范农机维修市场,提高维修企业服务能力。2012年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公布实施五周年。我部将以此为契机,组织召开一次农机合作社建设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近年来各地的成效经验,明确工作思路和发展目标,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推进农机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的途径和措施。
(五)完善标准与严格把关相结合,扎实推进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完善标准是提高农机质量水平的迫切需要,严格把关是维护标准严肃性的必须举措。以农机作业质量评价、使用规程为重点,加快农机化标准的制修订步伐,做好标准的宣传与实施工作。继续推进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农机质量投诉信息管理系统,遵循“属地管理、首问负责、就近处理、无偿服务”原则,及时受理和认真处理各类农机投诉。要严格规范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工作,加强对承担推广鉴定任务机构的工作考评,维护鉴定科学性、权威性、严肃性。加强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做好补贴机具质量源头管理,加大对推广鉴定获证产品的质量跟踪,对质量问题突出、投诉集中的产品坚决取消推广目录资格。继续组织开展补贴机具质量调查、重点检查和质量保障督导等工作,督促农机生产企业、经销商落实“三包”责任,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
(六)强化执法和优质服务相结合,努力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责任重于泰山,必须做到严格执法和改善服务两手抓,提高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能力水平。要完善《农业机械监督管理条例》配套规章,加快建立报废淘汰回收制度。协调落实《条例》关于保障农业机械的财政投入和《生产“十二五”规划》关于将农机检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要求,大力改善执法装备条件,加快建立免费实地检验制度。积极争取财政对农机保险保费给予补贴。努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率”水平,坚决制止无牌无证和未经检验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投入农机作业。开展违规发放拖拉机牌证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做好拖拉机的界定和推广鉴定工作,严禁给非拖拉机发放拖拉机牌证,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和“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与示范标兵”创建活动,进一步转变监理方式,提高监管能力,推出惠民便民措施,更好地为广大农民机手提供优质服务,努力构建“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农机化和谐发展、发展。
在这里,我想特别强调一下农机化系统自身建设问题。当前,农业机械化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对农机化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行使职能、履行职责。强化宗旨意识,持之以恒开展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三深入”活动,摸实情、解难题、求实效。强化责任意识,狠抓重点工作督导检查,确保政策、措施、服务 “三落实”。强化创新意识,敢闯敢试、勇攀新高,积极开展机制创新、政策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强化反腐倡廉意识,推进农机化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始终把权力置于有效监督制约之下,确保廉洁从政。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建设学习型组织,加强系统文化建设,做好农机化信息宣传,大力弘扬“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帮民解难,助民增收,保民平安”的优良作风,大力营造诚实守信的农机行业环境,大力增进系统内、外团结协作,把各方面的力量和智慧凝聚到推动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的实践上来。
同志们,农业机械化工作使命光荣,任务繁重。我们农机化系统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增强全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素质能力,弘扬优良作风,如履薄冰尽职责、心无旁骛抓落实、创先争优求绩效,切实落实农机化好政策、维护农机化系统好形象、巩固农机化发展好形势,扎实推动农机化科学发展,为在工业化、城镇化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