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农机发[2005]7号)的规定、农业部《2012-2014年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公示稿)》,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财政局制定了《2012-2014年上海市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02月13日前)。如对公示稿中的产品及生产企业资格有异议,可以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反映。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映人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附件下载:《2012—2014年上海市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 201201311633115858.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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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