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农业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比往年提前1个多月。根据实施意见,今年购机补贴重点支持本省籍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经济合作社和农场)等主体,补贴机具包括11大类30个小类79个品目。
在补贴资金安排上,综合考虑各地农业“三化两区一中心”建设、农业产业结构、农机化综合水平、在用农机存量结构、农民需求和政策实施绩效等因素,坚持优先保证用于粮油生产机械,优先保证用于“两区”内生产机械,优先保证农机服务组织和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组织用于开展村统一服务的机械等“三个优先”。
在操作程序上,进一步加大公开公示力度,简化申请和结算办法。补贴对象实行全额购机,补贴资金则通过“一卡通”或银行账号直接拨付给补贴对象。同时鼓励和引导补贴对象购买大中型农业机械实行分期付款。
在管理监督上,强化监督检查、售后质量管理、绩效评价,确保规范操作和补贴资金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