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近日,自治区农机局、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提高农机化作业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主要任务;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强监管,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正;充分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效应,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具的积极性。主要特点:
一是继续保持购置补贴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在总体要求、补贴资金分配方法、补贴对象、补贴流程方面保持稳定,对补贴产品种类、补贴标准、补贴档案建立方面进行微调。
二是继续采用因素分析法,确定各地补贴资金规模。在综合考虑各地耕地面积、主要农作物产量、农作物播种面积、农机总动力、畜牧水产量、林果业、设施农业面积等因素后,结合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情况确定2012年各地(州)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控制规模。
三是继续对全疆85个县(市)(含农牧林场)的农牧渔民、农场(牧场、林场等)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合作社组织(含取得当地工商登记的奶农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办生鲜乳收购站和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实行补贴。补贴对象可在自治区范围内自主选机购机,允许跨县选择经销商购机。
四是继续按照和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各项工作制度做好报名、公示、资格审查、补贴对象确定公示、确认、机具落实、喷字喷号、核实公示、建档等工作。
五是在补贴种类上保持12大类42小类181个品目的机具纳入补贴范围,减少了挖掘机和装载机两个品目;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作为小麦联合收割机和单独的玉米收割割台分别补贴。继续坚持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自治区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
六是继续做好补贴产品分档和补贴额确定。今年,我区按照农业部“分档科学合理直观,定额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完善各类型机具档次及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