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雷和平报道 近日,陕西省农机互助保险补贴政策出台:从2012年起,财政部门将对陕西省农机协会办理的农机互助保险进行保费补贴。
据了解,农机互助保险是农机部门主导,农机协会实施,农民自愿参加,事故风险共担的一项非营利性公益事业,于2009年由陕西省在创新开展,3年来稳步推进,为增强农机事故风险应对能力,提高恢复生产能力提供了重要保障。
为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扶持引导作用,降低农机户缴费负担,引导更多的农机户参加农机互助保险,从今年起,陕西省财政部门将对农机协会办理的“拖拉机驾驶人及第三者责任组合互助”、“联合收割(获)机损害组合互助”两个险种进行保费补贴,省、市、县财政部门共补贴保费的40%,其中省级财政补贴保费的30%,市县财政补贴保费的10%。在年度全省农机互助保险承保全部结束后,财政部门将根据本年农机协会上报的实际承保情况拨付保费补贴资金,该资金只能用于农业机械事故赔偿,不进入会员权益积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