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至今年年底,我省首次试点20个市县,单机补贴额度为500元至18000元
金秋十月,又一惠民消息传来,自10月15日起到今年年底,我省首次试点农机以旧换新。家有已经或将要达到报废期限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且在试点市县的农机户可到当地农机部门咨询办理。
以旧换新只限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补贴与新增农机购置补贴同步实施
此次农机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总额为3000万元,从我省今年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000万元中安排,由省农机、财政、商务部门共同实施;补贴范围是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单机补贴额度从500元到18000元不等。
记者了解到,享受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者必须自愿报废淘汰老旧农机并且购买新机具,补贴与新增农机购置补贴同步实施,同步兑现,当年核定的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额只能当年使用,补贴额度用完即止。在试点县(区、市)内依法报废旧机并换购新机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或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可申请享受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报废补贴机具类型为已在农业机械监理机构登记(悬挂式玉米联合收割机凭村委会证明),并达到报废标准或超过报废年限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值得注意的是,新购机具的实际价格(指扣除应享受的农机购置补贴后的价格)必须高于已兑现的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额。
首次试点20个市县,申请程序严格,通过后可优先获得农机购置补贴
我省农机首次试点以旧换新的市县包括:章丘、桓台、滕州、广饶、莱州、招远、诸城、寿光、嘉祥、肥城、文登、五莲、费县、临沭、齐河、禹城、临清、无棣、巨野、东明。
农机以旧换新程序类似家电以旧换新但更加严格,具体包括:申请报废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所有人(机主),持登记证书、农机牌证、身份证明等凭证向县(区、市)级农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机主将同意报废的一台机具交售当地县(区、市)承担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的农机回收单位,报废机具残值由农机回收单位与机主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共同协商确定。机主携带《回收证明》、登记证书、牌证等凭证,到当地县(区、市)农机监理机构办理农业机械报废手续,注销农机牌证。机主凭《回收证明》到当地县(区、市)级农机管理部门提出换购新机申请。县(区、市)级农机管理部门根据机主报废和拟新购的机具类型和补贴额度,对报废更新申请进行严格审核,通过审核的机主可优先获得新购一台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随后将进入农机购置补贴程序,最后财政部门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一并拨付至农机生产企业。
17家企业负责回收,严禁报废农机再次流入市场
近年来,全省农机化快速发展,到去年底,我省拖拉机达到250万台,增加2.36%,其中大中型拖拉机46万台,联合收割机20.1万台。但随即带来的是农机报废问题。调查发现,我省40%的大中型拖拉机和60%的小型拖拉机已经或将要达到报废期限。这些农机有的已年久失修不能使用,在用的超年限农业机械维修成本高、耗油和污染严重,既不经济,更不符合节能减排要求。
据悉,回收的农业机械由农机回收单位进行解体或者销毁。目前我省已经确定了17家农机回收拆解资质企业作为农机回收单位,具体名单、信息将由各地商务、农机部门公布。
农机回收单位将在有关部门监督下对回收的农机建立档案,及时拆解报废农业机械,并对其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总成等主要零部件进行破坏性处理,并严禁销售报废农业机械及零配件。
省农机局副巡视员侯英忠表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在是首次实施,要求当年完成,将为建立农机报废更新机制探索路子。为保证试点政策效果,实施过程中要严查伪造报废证明、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农机回收单位要按规定回收、拆解、销毁旧机,一旦发现农机回收单位违规出售报废农机的,将取消其办理《回收证明》和承担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农机回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