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决定,在2005年实行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2011年试行畜牧业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从明年起,在试行林果业(果茶桑)、渔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这是我国农机化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标志着农机化水平评价研究工作取得阶段性重大进展,同时也标志着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基本构建。
会议指出,构建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是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支撑,是充分发挥统计功能和作用的必然选择。会议认为,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基础扎实,研究队伍专业,研究过程严谨,研究结论可行。会议强调,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运行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注重总结,务求实效,为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完善,推动农业机械化科学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