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在种植业机械化领域,目前,俄罗斯生产的饲料青贮收获机、亚麻收获机和种子加工机械能够适应我国农垦系统和部分地区的需求。青储机现有两种机型,一是罗斯托夫联合收割机厂生产的顿河-680产品,出厂价4.8万美金;二是基洛夫工厂与德国合资生产的E281青储收获机,出厂价6万美金左右。有些俄方专家认为E281青贮收割机比顿河-680性能更好,使用两种机械加工青饲料的奶牛产奶率,后者比前者提高8-10%。另一方面,我国现有的拖拉机生产水平与俄罗斯相当,中小型拖拉机性能价格比良好,在俄罗斯具有一定市场潜力,可以进一步探讨出口的可能性。
②在养殖业机械化领域,俄罗斯推行私有化后,很多国营农场和集体农庄解体,一些养猪厂闲置。目前俄罗斯本国猪肉供应不足,需要进口。对现有旧猪厂进行改造,合作开展工厂化养猪,俄罗斯方面将会欢迎。
1. 加大对农业机械化的财政支持力度,如2005年上半年,俄财政部从稳定基金中拨出1000亿卢布,以支持发展农业机械租赁制,提高机械设备的利用率,提高机械服务农业的水平; 2. 联邦政府给农民或单位提供低息贷款(低于2%),用于购买农业机械; 3. 各州政府还成立贷款合作社或者是农业协会,采用更优惠的政策支持农民购买和使用农业机械,发展机械化,如农民购买农机先只付10%,后用5-10年或更长的时间来支付余款等; 4. 农民购买新的农业机械不需要任何担保或者是可直接利用机具折价来担保; 5. 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给农民5%的贷款来鼓励农民购买本国农机产品,国家杜马农业委员会每年要拨专款来支持农业机械生产厂家的发展; 6. 国家成立农机公司采购农机,实行租赁经营,为了加速农业机械化发展,近年来俄罗斯农业部制定了一项支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政府每年公布农业机械采购目录,同时成立了一些专门公司,先由该公司统一购买,然后采取分期付款卖给用户或者实行租赁经营,来帮助无力购机的农民和农场主能够使用农业机械进行生产; 7. 国家成立相应的机构,严把农机质量关。农业部设有装备政策司,其主要职能是制定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对农机产品质量实施管理、促进农机运用推广、管理分设各地的直属农机事业单位、审定下拨经费等。在各洲设有装备政策局,负责州内农业机械化政策的制定和农机产品质量管理等工作。俄农业部在全国还设立了14个直属的农机试验研究所,按照不同区域和农时季节具体承担农机产品的试验、检测、认证,以及各种标准制定、修订、非标试验设备的研究开发等工作。
③在食品加工机械生产领域,目前俄罗斯面粉、稻米、食用油加工、包装等机械设备相对落后,我国这方面技术装备水平要高于俄罗斯,生产企业可以采取出口产品或合作办厂等方式进入其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