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安[2012]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农垦总局农机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机械监督管理条例》,规范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档案管理,推进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我司组织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等单位制定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业务档案管理规范(草案)》,现征求各地意见。请你们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于12月5日前反馈我司监理处。
联系人:张汉夫 电 话:010-59192867
传真:010-59193341 Email:njhsajc@agri.gov.cn
附件: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管理业务档案管理规范(草案).doc
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
2012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