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洪泽县农机局会同财政局对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进行了延伸绩效评价,主要围绕管理制度落实、资金发放、机具监管、社会评价等方面进行评价。从延伸绩效评价情况看,该县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上,做到了领导重视、操作规范、措施到位、绩效明显,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成效显著,促进农机化事业快速发展。一是提高了机械化作业水平。2012年,该县农机总动力达62.5万千瓦,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2.2%,特色农业机械装备水平达45%,水稻机插秧水平达84.2%,秸秆机械化还田及综合利用水平达86%。二是促进了农民增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促进了农机跨区作业,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机跨区作业为农民增收2100万元,机育、机插、机收割作业为农民减少成本支出1500万元。三是促进了农机服务组织发展。该县共有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社59个,其中2012年新发展的11个。“五统一(机耕、育秧、机插、机植保、机收)”服务成为洪泽县农机合作服务组织的闪亮品牌,并在县级示范性合作社中占有相当的比例。。
二是规范操作,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该县严格把好逐级审核关、“公开、公正、公平”关、信息传递关、单机核实关、质量监督关以及行风廉政关“六个关”。目前,该县共购置了插秧机811台、大中型拖拉机52台、联合收割机269台、田园管理机械330台、蓄牧水产养殖机械1402台等其它各类农业机械570台,发放了补贴资金160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达52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