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机〔2012〕52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黑龙江农垦总局,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家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的作用,促进农机农艺融合,更好地指导我国水稻和油菜机械化生产,推进我国农业机械化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推荐一批水稻和油菜生产机械化专家,组建农业部水稻生产机械化专家组和油菜生产机械化专家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主要职责
(一)研究分析国内外相关技术发展情况,提出技术政策建议。
(二)为相关领域发展规划制定、重大项目立项和项目实施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三)参加相关的技术培训工作。
(四)对相关地区的技术开发和示范推广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咨询。
(五)对技术发展中的农艺措施、机械装备等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农机农艺融合。
(六)承担农业部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推荐范围及名额
(一)推荐范围
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鉴定推广机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大专院校和科研等单位,从事水稻、油菜机械化技术推广的人员。
(二)推荐名额
水稻生产机械化专家: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黑龙江省农垦各推荐1名。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中国农业大学、农业部南京农机化研究所、中国水稻研究所各推荐1名。华南农业大学推荐2名。
油菜生产机械化专家: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各推荐1名,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部南京农机化研究所、华中农业大学各推荐1名。
三、推荐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学风严谨,处事公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二)长期从事水稻(或油菜)农业生产技术研究,有较深的造诣,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熟悉行业国内外现状和进展;
(三)熟悉水稻(或油菜)生产农艺、对水稻(或油菜)农机农艺融合具有丰富的研究和实践经验;
(四)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领域技术工作5年以上,熟悉专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熟悉行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五)身体健康,有一定时间和精力参加咨询、调研和技术指导等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按照要求选择推荐,分别填写专家推荐表(附件1),并进行审核。
(二)我部将对各单位的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和研究,确定人选后将通知专家本人和工作单位并颁发聘书。
(三)请各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推荐表和本省专家组名单(见附件2)的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我司生产管理处。
联系人:李庆东 电 话:010-59192814
传真:010-59193308 Email:njhsglc@agri.gov.cn
附件:1. 水稻(油菜)生产机械化专家推荐表.doc
2. 省级水稻(油菜)生产机械化专家组名单.doc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01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