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赤峰市农牧业局、财政局《关于下达2012年新增中央专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计划的通知》要求,于11月2日召开了宁城县2012年新增购机补贴专项落实工作会议。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宁城县政府办、监察局、财政局的领导,乡镇主管农机工作的领导和农机站站长,农机销售企业,农机局部分干部和工作人员50余人参加会议。
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1、资金规模为140万元;
2、补贴重点为设施农业机械、畜牧养殖机械、耕整地机械、大中型拖拉机;
3、补贴对象为宁城县境内符合条件的农民、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牧生产经营组织、取得工商登记的奶农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办生鲜乳收购站和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和生鲜乳收购站(法人为农民的)。申请补贴的农牧民年龄应成年年龄段,符合驾驶及作业规定条件;
4、补贴时间为从11月2日开始落实新增补贴专项,11月12日前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