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与壮大,规范农机合作社生产的监督管理,提高农机合作社自我生产的监管能力和服务能力就显得非常重要。年初,辽宁省鞍山市农机局与鞍山市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平安示范合作社”创建活动,明确规定不是平安示范合作社将不享受省、市农机购置补贴等优惠政策。
通过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活动,拉长了监管工作链,健全了监管网络,加大了基层农机监管力度,实施了农机专业合作社提质工程,营造了浓厚的农机生产环境和社会氛围。从而强化农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生产的管理,提高了农机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农机使用者和农民群众的生产意识和守法意识,提高了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三率”水平,有效预防和避免了农业机械生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