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2012年度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办机〔2012〕157号)和《云南省农业厅关于贯彻落实农业部2012年度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相关要求的通知》(云农财〔2012〕35号)精神,怒江州农机技术推广站认真组织各县农机技术推广站部门,积极开展2012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自评和复评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情况
怒江州2012年共落实购置补贴资金116.4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116.4万元),上半年全州共完成购置补贴资金116.16万元,占资金总额99.8%,受益农户689户,拉动农民投入270多万元,完成补贴机具737台 (套),其中:微耕机441台,铧式犁11台,旋耕机16台,起垄机124台,手扶拖拉机15台,轮式拖拉机11台,挖掘机1台,甘蔗装载机20台,耕整机89台,简易保鲜储藏设备1台,其他剥壳去皮机械8台。具体完成情况为:兰坪县完成补贴资金40.2万元,完成补贴机具137台(套),受益农户达116户;泸水县完成补贴资金44.99元,完成补贴农机具319台(套 ),共有312户农户受益;贡山县完成购置补贴资金15.96万元,完成机具101台套,受益户数达96户;福贡县完成补贴资金15.08万元,完成机具180台(套),受益农户178户。
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各县自评情况。怒江州各县农机部门严格按照省厅的通知要求,根据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从2012年11月8日起在各县内,认真开展了2012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自评工作,具体自评情况如下:
1、泸水县自评得分为99.5分,自评结果为;
2、兰坪县自评得分为98.5分,自评结果为;
3、福贡县自评得分为93分,自评结果为;
4、贡山县自评得分为99分,自评结果为。
(二)州级复评情况
怒江州农机技术推广站于2012年11月12日对全州四县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复评,本着以客观、公正,先易后难、简便易行,定量定性、综合评价的标准,采取资料查验与实地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县自评报告和得分情况进行查验核实,对县级自评打分情况进行修正,经过复评工作组认真细致的考核,复评具体结果如下:
1、泸水县2012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复评分为95.5分,复评结果为;
2、兰坪县2012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复评分为94.5分,复评结果为合格;
3、福贡县2012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复评分为91分,复评结果为合格;
4、贡山县2012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复评分为93分,复评结果为合格。
三、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
怒江州农机技术推广站高度重视此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评估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的作用和意义,把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农业中心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明确机构、人员和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方案,强化措施,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宣传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学习宣传指导,延伸绩效管理工作是一项新事物,要加强学习,加强调研,加强勾通,要把延伸绩效管理与政策执行紧密结合起来,互促互进,规范工作程序、资料收集和痕迹管理要做细做到位,要规范。要按时按质完成工作。要及时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强化信息报送,通过网络信息和工作简报等方式,加强舆论宣传,树立典型,营造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工作氛围。
(三)加强检查督导指导
要求各县主动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纳入本级政府绩效管理或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对政策执行不到位,延伸绩效管理不落实,影响全州评估结果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违规谁负责”的原则追究责任。州农业局考核组在2012年两次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和延伸绩效管理进行检查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责成各县农业局限期整改,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