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农业局落实了财政补贴农机具监管“十项措施”,即在全区推行“一个实行、两个严格、三个落实,四个强化”的农机补贴监管制度,保证了农机补贴惠农政策公正、公平、公开的实施,确保了补贴机具监管到位,资金使用,
一个实行——
实行告知制度。区农机推广站专门印制《六合区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购机户告知书》,免费发放给意向购机农户,让他们明确财政补贴机具的管理要求。区农机监理所、农机化学校还分别向大拖、收割机、插秧机意向购机户发放牌证办理、技术培训告知书,让他们明确具体要求和办理程序。
两个严格——
一是严格公示制度。区农业局将农户购机信息在六合区农业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街镇将所有财政补贴机具购机者名单、住址、机型、享受的补贴资金等信息,在所在镇、村公示栏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严格办理程序。区农业局制定了农机购置补贴总办理流程,区农机总站、农机推广站、农机监理所、农机化学校实行联席办公,为农民购机提供产品介绍、技能培训、牌证办理、核实审批等一站式便民服务。各级对购机户的身份证明、土地承包证明进行严格把关。购机户填写财政补贴审核表时,必须经街镇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盖章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
三个落实——
一是落实监管政策。区财政局、农业局专门出台了《六合区财政补贴农机具监管方案》,主要从严格公示制度、严格购机程序、加强牌证管理、严肃处理违纪四个方面加强监管。如财政补贴的插秧机,由专人核实机插育秧秧苗面积后才予以发放;对享受区财政补贴的插秧机,区财政资金分两年到位,每年拨付补贴资金的50%;农户在申购补贴插秧机时,需写出“如有转卖,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书。
二是落实牌证管理。所有大中型拖拉机、收割机、插秧机购机者必须参加区农机部门培训,并取得相关证照;补贴机具及驾驶操作人员纳入区农机监理所监管范围;大中型拖拉机、收割机、插秧机的上牌率、监管率达。
三是落实人机合影。补贴机具检查时,购机者和购买的补贴机具必须一起合影存档,实现见人、见物的要求,并作为购机回访核查的重要依据存档备查。
四个强化——
一是强化专项检查。今年区农业局与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检查的通知》等,并联合开展区级农机专项检查3次。专项检查时首先由各个街镇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联合开展自查,以实地检查为主。今年将插秧机作为重点监管内容,实行普查,检查率为;,区财政局、农业局在街镇自查的基础上联合开展复查,同时对财政补贴农机具的台帐、原始检查记录、公示、资金拨付、图片资料、机具作业等档案资料进行检查,要求做到资料规范、齐全。
二是强化合作社补贴机具管理。今年区先后5次召开了农机合作社社长会议,向他们介绍农机补贴政策、新型农机产品、监管合作社补贴机具的要求等,如农民经济合作组织购置财政补贴机具的,如发现机具有流失现象,财政部门将采取措施扣除机具补贴款。今年区农机部门先后深入到39个农机合作社检查补贴农机具的情况,逐一核对机具型号、出厂编号、发动机号与购机发票,询问补贴机具的质量和售后服务,并要求他们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有关建议等。
三是强化经销商监管。在核查经销商是否具备经销资格和条件后,将经销商名单在各街镇公布,供农民自主选择,并监管其购置补贴操作程序、补贴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及投诉等承诺履行情况。
四是强化纪律执行和廉政风险警示教育。在区农机总站、推广站以及各街镇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在办理农机补贴手续的场所内,公开张贴省农机局、财政厅联合印制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行为准则》、《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程序图》、《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对工作人员行为的监督。凡接到举报倒卖或转让补贴机具的,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