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农机27日公告称,近日有媒体发表《吉峰农机虚增收入调查:上市前涉嫌民间高利贷》的,报道中有公司虚增收入及上市前涉嫌民间高利贷等内容。公司对此否认并予以澄清。
公司表示,关于“涉嫌虚增收入且没披露的‘第三种’营销模式”的传闻不属实。公司不存在传闻报道中所谓的吉峰农机还有“第三种”涉嫌虚增收入的“没有披露的营销模式”,也并不存在所谓的“开票费”的收入。
对于“上市前涉嫌民间高利贷”的传闻,公司澄清称,部分乡镇级代理经销商为获取优势补贴产品在公司指定区域的经销权,向公司缴存一定数量的代理服务保证金。公司根据约定,在保证金的有效存续期内,参照当时市场资金成本给予一定资金占用的补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行为符合法律及市场经营规则,不属于相关法规禁止的高利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