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4年浙江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2013年调整)》公示公告
根据《浙江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制定了《2012-2014年浙江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2013年调整公示稿)》(简称《调整公示稿》),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13年1月17日前)。如对公示稿中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资格有异议,可以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反映。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映人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电话: 0571-86757987(兼传真)
E-mail:zjhzyws@163.com
附件: 《2012-2014年浙江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2013年调整公示稿)》
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二O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