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农机[2013]4号
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农机发[2005]7号)、《2012-2014年上海市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及补充规定等规定,我办组织了《2012-2014年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2013年度调整)工作,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对公示稿中的产品及生产企业资格等有异议,可以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反映。反映人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1月8—21日(10个工作日)
电 话: 021-23113018
传 真:021-63260655
E-mail:nyjxhb@shac.gov.cn
附件: 《2012-2014年上海市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2013年调整公示稿) 点击下载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2013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