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厅公告2013年第1号
为充分做好2013年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相关准备工作,根据农业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3年云南省非通用类补贴机具确认工作公告如下:
一、确认产品范围
2013年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非通用类机具种类确定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等12大类34小类69个品目,详见“2013年云南省非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种类确定范围”(附件1)。
二、确认产品条件
(一)已列入2012-2014年度支持推广目录(含2013年调整)且在“2013年云南省非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种类确定范围”内的产品直接纳入我省补贴范围,企业不需提供确认材料。
(二)微灌设备(微喷、微灌、渗灌)、设施农业产品按我省制定的技术参数执行,企业不需提供确认材料。
(三)取得云南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且在“2013年云南省非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种类确定范围”内的产品,企业应向云南省农业厅提供确认材料。
(四)未列入支持推广目录,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且在“2013年云南省非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种类确定范围”内的产品,企业应向云南省农业厅提供确认材料。
三、确认材料要求
1.2013年云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确认书封面(见附件2);
2.生产企业承诺书(见附件3);
3.生产企业信息表(见附件4);
4.2013年云南省非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信息确认表(见附件5);
5.产品正面和侧面4寸照片各一张(粘贴在A4纸上);
6.营业执照复印件;
7.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8.产品在云南省或周边省份的销售发票存根联复印件两张(出票单位必须是生产企业);
9. 列入所在省支持推广目录证明材料;
10.省级以上(含省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鉴定报告和产品执行标准复印件;
11.生产企业认为需要提供的辅助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必须加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
四、确认材料制作
确认材料需A4纸规格打印或复印,并按顺序装裱成书(一式一份),要求盖章的地方必须盖章(传真件与复印件无效)。并提交一份存有“确认材料要求”3-4项的电子文档光盘(U盘)。以上材料应统一装入纸质资料袋内,并在资料袋外注明产品大类、小类、品目、名称、型号和生产企业,一个型号一个包装。不按要求制作的确认材料不予受理。
五、确认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 2013年1月25日17:30以前,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方式:快递形式报送。
3、收件单位:云南省农业厅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昆明市环城西路386号,邮编:650034)
4、联系人及电话:蔡仲明,0871-64150801
附件:
1. 2013年云南省非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种类确定范围 点击下载
3. 生产企业承诺书 点击下载
4. 2013年云南省非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信息确认表及企业信息表 点击下载
云南省农业厅
2013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