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13年度增补调整的《2012-2014年广西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农机局、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桂农机办〔2005〕56号)的规定,自治区农机局组织专家对本次申报增补的813个产品进行了评审,并形成了2013年度增补调整的《2012-2014年广西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广西推广目录)公示稿,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2013年1月15-24日)。公示内容如下:
一、拟直接增补的产品。拟直接增补进入广西推广目录的产品331个(见附件1)。
二、评审通过但需整改的产品。因企业提供的材料不规范需要修改补充的80个产品(见附件2),请企业按照附件2所列整改要求,在2013年1月24日下午5:30前将整改后的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寄送到广西农机局科教质量处。整改材料格式参见申报指南。如不能按照要求按时进行整改,则不能增补进入广西推广目录。
三、拟变更的产品。经核实,对已列入广西推广目录,因产品型号、企业名称或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企业已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4个产品(见附件3),拟在本次调整中予以变更。
四、拟剔除的产品。对已列入广西推广目录,但其产品的推广鉴定证书过期,企业还未提供有效鉴定证书或证明材料的15个产品(见附件4),拟在本次调整中不再列入广西推广目录。若企业已重新获得相应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请在2013年1月24日下午5:30前将推广鉴定证书复印件和推广鉴定报告、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寄送到广西农机局科教质量处。
对公示稿中的产品及生产企业有异议的,请在2013年1月24日下午5:30前将异议材料通过寄送、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广西农机局科教质量处。反映问题应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并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请有关企业认真核对公示稿上的产品信息,确保产品信息的准确性,尤其是企业名称要与工商营业执照的名称一致、产品名称和型号要与鉴定证书上的名称和型号一致。
联系电话(传真):0771-5658650;手机:18076598181;地址:南宁市民主路17号广西农机局;邮编:530023;E-mail:zxygxnn@sina.com
部分企业申报的产品未通过评审,其具体原因请电话问询广西农机化推广总站。广西农机化推广总站电话:0771-3133061、3940720;手机:18077890030。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