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农机补贴产品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精神,为保证我省2013年度农业机械补贴工作顺利开展,凡进入或甘肃省农业机械支持推广目录,且纳入我省2013年度补贴范围内的产品,请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做好经销商选择备案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的资质条件、确定程序严格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农办机[2012]19号)和有关规定执行。补贴产品经销商由生产企业自主推荐,报我局统一备案公布。所推荐的经销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营业、仓储场地面积200平方米以上,从事农业机械经营业务2年以上等资质条件。
二、生产企业委托经销商须填报《2013年甘肃省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明细表》(附件1),经销商的供货范围必须为甘肃省全省。生产企业采取直销的方式直接配送农机产品时,需在明细表中填报直销点设立情况,以保证配件供应和“三包”服务要求。
三、生产企业委托的经销商为2013年新进入,未列入2012年我省经销商名录的,生产企业须填报《2013年甘肃省农机补贴新增经销商登记表》(附件2)。
四、农机生产企业须签报《2013年甘肃省农机补贴生产企业承诺书》(附件3)。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农机生产企业应当对经销商资质的真实性负责。经销商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生产企业负相应连带责任。经销商资质及经营情况发生变化时,农机生产企业应及时书面告知我局。经销商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向生产企业提出告诫。生产企业负有重大责任的,省局将按程序取消其相应产品的补贴资格。
五、请于2013年2月19日至2月21日,将推荐的经销商明细表、新增经销商登记表、农机补贴生产企业承诺书(附件1、附件2、附件3)原件各1份(签字加盖公章)及电子文本(发送至gsnjjcc@126.com邮箱也可),报送至速8酒店静宁路店(原甘肃省警官接待站,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200号)。本表只接收一次,逾期不受理不更改,传真件、复印件及邮寄件不予认可。
附件: 1、2013年甘肃省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明细表
2、2013年甘肃省农机补贴新增经销商登记表
3、2013年甘肃省农机补贴生产企业承诺书
附件1、2、3.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