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区)农委、(农业局、农机局)、财政局:
为确保2013年我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限度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应,促进我省现代农业发展,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财办[2003]8号)精神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5]11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黑龙江省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各地要严格按照《方案》规定,进行政策宣传和组织实施,农业(农机)部门与财政部门要共同编制本地区《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于3月15日前由市(地)农委(农机局)统一报送省农委农机局和省财政厅农业处备案。
二、各地要立即启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要指派专人严格按照摇号确定补贴对象的方式填报补贴信息,加快实现购机申请、审核、结算、档案管理等信息化、网络化。
三、2013年购机补贴工作截止日期为2013年8月30日。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13年2月28日
附件: 黑龙江省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zip
网站链接:http://dszz.hljagri.gov.cn/njhxxw/ztzl/gzbt/201303/t20130313_50216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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