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的通报(一)
赣农机综〔2013〕21号
各市、县(区)农机局(站):
3月23日,我省启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以来,各级农机部门严格按照省农业厅、省财政厅《江西省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优先保障春耕生产急需的大中型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插秧机等机具,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全省现阶段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予以通报。
一、补贴完成情况
截至4月7日,全省共完成补贴资金5257.089万元,补贴各类机具3.36万台,受益农户2.1万户。其中南昌县完成625.02万元,鄱阳县完成569.005万元,新建县完成489.82万元,丰城市完成479.365万元,进展较快;而余干、进贤县仅分别完成89.325万元、80.325万元,进展缓慢,与农机购置补贴任务大县工作不相称。
赣州市全市仅瑞金市完成了0.4万元,其他县(区)仍未开始;鹰潭市月湖区、余江县,新余市渝水区、经济开发区、分宜县,九江市都昌县、彭泽县,吉安井冈山市,抚州市临川区、广昌县、崇仁县、黎川县,上饶市横峰县、弋阳县、婺源县补贴工作还未开始(全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进度见附)。
二、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要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各地要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尤其是补贴任务大县,要分析原因,提出有效措施。目前还未实施的地方,要尽快实施,以免耽误农时。
二要规范操作,严格按程序操作。各地在加快补贴实施进度的同时,要严格补贴程序,规范操作,严禁“先购机,后申请”的行为发生。要注重阳光操作,积极采取春耕生产服务措施,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三要统筹补贴资金,满足农民需求。今年全省以粮食生产机具补贴为重点,各地要统筹安排本地补贴资金,确保大中型拖拉机、水稻插秧机、联合收割机三类机械所需资金量,满足农业生产需求。
四要强化宣传,加大补贴信息透明度。各地要加大补贴工作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县级农机部门至少每半个月公布一次补贴资金使用进度,要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要及时公布资金执行进度以及每名购机户的购机机型、生产厂家、经销商、销售价格、补贴额度、姓名住址等信息,要向江西农业机械化信息网、本地新闻媒体及时报送落实领导机构和工作经费、补贴实施进度、服务春耕生产措施、典型事迹和个人等信息,贴近农业生产实际,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成效和经验。
2013年4月7日
附件: 截至4月7日全省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进度一览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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