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13年海南省农机购置补贴非通用类农机产品定额补贴不得超过本省近三年的市场平均销售价格的30%,一般机具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
为使补贴政策惠及更多农民,2013年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补贴机具(含建设喷滴灌节水设备、简易冷库设备),年内每户享受补贴资金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申请购买补贴农机具不超过20台;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义申请购买补贴机具(含建设喷滴灌节水设备、简易冷库设备),年内每家享受补贴资金原则上不超过80万元,申请购买补贴农机具一般不超过50台。
根据实施方案,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义承包或建设的喷滴灌设施农业基地、田头简易冷库、种养基地等,申请农机购置补贴时须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义申请。
申请同一类型补贴机具5台(部)以上的,申请人须提供补贴机具作业面积(或种养面积、加工能力、冷库库容)合同等证明材料,市县(省农垦总局)农机管理部门应当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