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区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垦总局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管理局农机局、财务处,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农业生产部部、财务部,各农牧场农机科、财务科,各分公司生产技术部、财务部:
经请示总局领导同意,为切实做好垦区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3〕8号)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5〕11号)要求,结合垦区实际,制定了《黑龙江省农垦总局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管理局、北大荒农业股份公司、农牧场、分公司在接到本通知后,要严格按照《方案》规定进行政策宣传和组织实施,各管理局和北大荒农业股份公司农机部门与财务部门要共同编制本区域《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于4月25日前报送总局农机局和总局财务处备案。
二、要立即启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按照《方案》要求,加快购机申请、审核、结算等工作,确保春季购机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2013年购机补贴工作截止日期为2013年9月20日。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财务处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财务处
201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