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汲取美日经验 中国式“家庭农场”怎突围?

   2013-04-25 财讯8420
        伴随着中国农村自发承租、还有地方政府试推的土地流转如雨后春笋,近些年出现的“种养大户”们正走上中国农村新一轮改革开放的前沿,一种新的农业经营模式“家庭农场”破茧而出。但与美国的大型机械化农场、日本的家庭式高品质农场不同,中国国情决定,中国式“家庭农场”将是二者的兼收并蓄。这对于中国现代农业,乃至中央力推的城镇化建设,也具有现实意义。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在江苏调研。一是去了江阴市新桥镇,了解该镇农民把土地流转出去后到镇里集中居住、到工厂上班的情况,并发表感言“大家既是新农民,也是新市民”、“小城镇建设好了,会比大城市生活更方便”;二是去了常熟市古里镇的“田娘农场”,考察家庭农场,并感叹“土地也能产出黄金,但(一户农民一亩三分地这样的)小块不行,要靠大块”,“适度规模经营、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现代农业的有效载体,也是未来的努力方向”。在城镇化和现代农业方面,江苏走在前列,而要打造中国经济的“升级版”,中国急需又一次思想解放和制度创新。

       三十多年前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变了过去“大锅饭”、激发了农民积极性,农村改革的成功,并通过提供低价农产品、廉价劳动力和农村市场反哺了城市改革,推动了中国城市化、工业化数十年的迅猛发展。但是三十年后,现在的问题是:农村和城市的差距过大,农民收入过低限制了中国经济的内生力;地块小效益低,很多农民撂荒土地外出打工,结果‘田地荒的人家有钱,田里种得好的人反倒没钱’,这导致的结果是,农村大量农田闲置、效率低下,且留守小孩和老人等社会问题突出;农业发展跟不上社会和科技进步步伐,各家各户传统的生产模式已经没有多少活力,缺乏规模化、信息化、科技化、产业化、企业化和人才的粗放式农业,已到了被扔进“历史的垃圾堆”里的时候了。

        一种新的农业经营模式破茧而出---“家庭农场”,一个起源于欧美的舶来名词;在中国,它类似于“种养大户”的升级版。概念上讲,家庭农场,就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种新型土地规模经营主体,一直以地方实践为主,中央层面一直未对其做明确定义。直到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一号文件中出现。

        无论是在“人少地多”的美国、加拿大,“人地平衡”的法国、德国,还是“人多地少”的日本、韩国,农业家庭经营都是最普遍的农业经营形式。美国耕地占国土面积的20.5%,占耕地总面积的13.15%,人均耕地是人均耕地的2.9倍。美国的农业以家庭农场为主,约占各类农场总数的87%,而丰富的土地资源,及考虑到中西部开发战略,决定美国走的是“大型机械化农场”之路。美国还把分为10个农业生产区域,每个区域主要生产1至2种农产品,建立和发展生产经营专业化。另外,从产前、产中到产后,美国的农业服务业日益完善,比如上游的农资企业在种子、农药、兽药、化肥、农机和饲料等领域提供专业化服务,相关学校、机构提供技术支持等,下游通过合作社组织,进行契约化生产,对接市场。

       再看日本,耕地面积只占其国土面积的11.8%,占耕地总面积的0.30%,农业劳动力人均耕地仅为美国的1/37。耕地少,土地瘠薄细碎,这决定了日本必须实行专业化集约经营、且跟美国的大农场不同的“家庭式高品质农场”模式。此外,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随着工业化发展,日本农村青壮劳力不断涌向城市,在地里干活的,除了老人便是妇女。日本政府便通过鼓励农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推动土地经营权流动,鼓励农田租赁和作业委托等形式的协作生产,促进农地的集中连片经营和共同基础设施的建设等,来实现有限且分散土地的尽可能集约化、规模化经营。

       再看我们中国,耕地大约占总耕地的7%,总量不小,但人均下来只有人均耕地面积的1/4,且分布不均匀,耕地自然条件差,大量处于山地、丘陵和高原地区。尤其考虑到当前中国城镇化对耕地资源占用、破坏,工业化对耕地质量损害,以及富裕起来的中国人日渐丰富和高标准的农产品需求。这种资源条件、形势和需求都决定,中国必须发展集约型农业,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家庭农场”就是一条路子,而且我们的“家庭农场”必须是汲取美日经验的混合模式。有资源条件的平原地区等,可以部分搞美国式的大型机械化农场,而山地、丘陵等地区可以多搞日本式的家庭式高品质农场;此外,农业和农村作为中国经济乃至关系社会稳定的重要“减震器”,保持中国农业的多样性和容纳人口的弹性,十分必要。

      虽然今年一号文件首提“家庭农场”,但这种模式在中国已遍地开花。据悉,江苏省规模10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已达7000多家,其中大部分符合“家庭农场”的标准。另外,近年来,上海松江、湖北武汉、吉林延边、浙江宁波、安徽郎溪等地也在积极培育家庭农场,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有数据显示,至2012年底,土地流转面积约2.7亿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21.5%,经营面积在100亩以上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超过270多万户。

      中央的大力支持,对这些“家庭农场”可谓久旱逢甘霖。近年来,虽然这些“家庭农场”或者说“种养大户”发展迅猛,但也面临诸多瓶颈和困难。首当其冲的,面对农户承包地极其细碎的现状,要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困难就是租到成方成片的耕地,并确保租期较长、相对稳定。但由于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模糊和农民的惜地意识,许多农户不愿长期出租土地,加上缺乏制度规范、便捷的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土地流转价格协调机制和纠纷调解机制等,致使家庭农场难以稳定地保持足够的土地经营规模。一些农民流转了大量土地做农场经营,或受没有进行土地整理权限的限制,或缺少资金,对基础设施和生产资料长期性投入能力不足,加上土地流转不规范引发的隐忧,使家庭农场主扩大生产的积极性受到影响。一些家庭农场有所成就、想扩大规模,却遭遇了融资难题。另外,农民们还缺少人才和信息服务、技术指导等。对此,中央在制度规划、政策倾斜、产业和信息指导、人才培育和引导等诸多方面,还有很多工作可做。

       特别要说的是,在中国经济升级版的这盘大棋中,发展家庭农场是枚关键棋子,它牵动的并不仅是农业,还对城镇化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李克强总理在此次考察中就明确指出,适度规模经营可以提高土地、劳动力效率,更好更多地提供农产品,对新型城镇化形成强有力的支撑。

就拿新桥镇农民来说,新桥镇方面向李克强汇报的核心内容是“三集中”建设。所谓“三集中”,是农业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农民居住向镇区集中。对于这种“农民把土地流转出去后在镇里集中居住,到工厂上班”,李克强说:“大家都是‘双新’,既是新农民,也是新市民。小城镇建设好了,会比大城市生活更方便。”

       通过发展“家庭农场”,不仅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业效率,在有限的土地资源上生产更丰富的农产品,还能通过农业产业化、专业化发展,带动订单农业、契约化生产、绿色农业等发展,这也可以带动一部分就业。更多农民集中到城市、小城镇居住,一方面促进了城市化和工业化,其本身消费和居住等需求也带动城市发展,并提供给城市劳动力;另一方面,这部门既是市民、又是农民,还能享受土地出租带来的收益,这将大大缩小城乡差距。更重要在于,这种现代农业和小城镇的发展,有利于更多的农产品流入城市、支持全中国城市居民的生活,更是能疏解大城市人口过于集中难以承载等问题,有利于中国工业化、城镇化更加均衡,做到城乡二元结构的最终打通。

 
标签: 家庭农场 日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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