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力合作依法履职,单独执法和配合执法相结合,强化监管和维护作业秩序相结合,共同做好跨区作业机械管理和服务工作。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及其监理机构加强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和辅助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生产教育,做好道路外行驶、作业农业机械的检查,违法行为的纠正处理,搞好作业供需衔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配警力,加大对跨区作业农业机械主要通行路段和重点地区的巡查力度,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跨区作业农业机械的顺畅通行,并及时处理农业机械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促进农机生产。
《通知》同时要求,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和中石油各销售公司加强沟通联系,把握农业机械用油的需求特点,协同做好农业机械用油保障供应准备工作。农机管理部门及时向当地中国石油所属销售企业提供农机作业用油需求数量。中石油各市销售公司提早做好农机用油计划申报、资源调运组织和储油准备工作,在“三夏”生产期间,各市销售公司所属加油站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设立“农机加油专用绿色通道”、实行农机定点加油以及增加流动加油车送油到田间地头等措施,定点加油与流动加油相结合,方便机手加油,提高服务质量。对进入加油站的联合收割机、拖拉机等农用机械优先加油、保证油箱加满。对农机作业集中区域的加油站,增加资源投放,加大油品配送力度,确保24小时不间断为机手供油。
《通知》还要求,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中石油各销售公司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建立协作机制,随时互通情况,共同应对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努力提升管理服务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