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前批准实施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整治规划(2011年-2015年)》规定,到2015年,宁夏将建成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基本农田296万亩,补充耕地60万亩,复垦土地21.75万亩,整治农村散乱、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建设用地30.9万亩。
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介绍,《规划》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突出土地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内容,有利于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耕地质量和落实土地管理各项制度。
根据规定,宁夏将全区分为三个土地整治区域。一是北部黄河平原综合整治区,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开展盐碱地、沙地综合治理和科技改造;发展集约农业、农业;加强各类建设用地整合,逐步引导农民向城镇和社区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提升土地利用规模效益。二是中部干旱地丘陵综合整治区以水资源合理利用与开发为核心,因地制宜推广节水农业技术和配套措施;建设绿洲农田生态系统,着力打造节水农业示范区。三是南部半干旱黄土丘陵综合整治区将生态建设与促进当地群众脱贫致富相结合,实施“田、水、路、林”综合整治,对条件好的缓坡地逐步实施“坡改梯”,大力发展生态特色产业。
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介绍,《规划》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突出土地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内容,有利于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耕地质量和落实土地管理各项制度。
根据规定,宁夏将全区分为三个土地整治区域。一是北部黄河平原综合整治区,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开展盐碱地、沙地综合治理和科技改造;发展集约农业、农业;加强各类建设用地整合,逐步引导农民向城镇和社区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提升土地利用规模效益。二是中部干旱地丘陵综合整治区以水资源合理利用与开发为核心,因地制宜推广节水农业技术和配套措施;建设绿洲农田生态系统,着力打造节水农业示范区。三是南部半干旱黄土丘陵综合整治区将生态建设与促进当地群众脱贫致富相结合,实施“田、水、路、林”综合整治,对条件好的缓坡地逐步实施“坡改梯”,大力发展生态特色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