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农机计发〔2013〕23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机(农牧)局(委),各相关农机补贴产品生产及经销企业:
经我局对有关举报材料的调查核实,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精神,武山县铁亮农机有限公司的经营年限和经营面积达不到资质条件,武山县武宁农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时间未达到2年。经我局研究决定,现通报如下:
1、取消武山县铁亮农机有限公司和武山县武宁农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我省经销农机补贴产品的资格。对于目前已确认取得补贴资格并销售的产品由生产企业直销或指定其他经销商开据发票办理补贴手续。
2、对委托武山县铁亮农机有限公司和武山县武宁农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企业予以通报批评。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农机补贴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对所委托经销商资质的真实性负责。委托武山县铁亮农机有限公司的生产企业(共12家):浙江程阳机电有限公司、扶风永恒农牧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汉中市盛昌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平凉市金光食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三门山本工贸有限公司、湖南省灿华机械有限公司、陕西省汉中东方机械科研制造有限公司、郑州市金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重庆宏美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嘉木机械有限公司、重庆纽菲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重庆耀虎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委托武山县武宁农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企业(共1家):重庆威马农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以上13家生产企业要引以为戒,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在本通报发出一月内对所委托的经销商资质进行再核实,并将整改报告上报甘肃省农机局备案。
3、所有涉及甘肃省201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供货的生产企业要切实加强对委托经销商的管理,对于不符合农业部要求的资质条件的经销商,要取消其代理资格并报我局备案。
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3年5月3日
链接地址:http://gsnj.gsny.gov.cn/xingztz/2013/05/03/13675488471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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