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省农业厅在海口市召开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试行“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方式。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与各市县(省农垦总局)农机管理部门签订了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责任书。海南省农业厅副厅长、纪检组长王晓桥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2012年,我省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过程中,农机管理部门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精心策划、认真组织,规范程序、阳光操作,严格监管、扎实推进,完成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任务,取得了“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发展、政府得民心和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一举多得的良好效果,对提高我省农业机械化水平、促进农业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农机工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农业部督查组等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年内全省共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7603.23万元,比2011年增长27.7%;补贴各类农机具7.68万台、喷滴灌面积15.45万亩、田头简易冷库5.37万立方米,受益农户达到4.01万户,直接拉动农民等补贴对象投入购机资金4.3亿元以上。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推动下,全省农机总动力增长7.95%,达到479.66万千瓦;农业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了近3个百分点,达到了34.81%。
据省农业厅有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继续扩大,目前已落实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8亿元,预计全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将超过2亿元。与往年相比,2013年我省将坚持“稳定、完善、加强”的原则,按照“完善机制、强化监管、减少行政权力、加强社会监督”的总体思路,在总结近年来农机购置补贴经验、学习借鉴兄弟省市试点做法的基础上,试行“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新的补贴资金兑付方式,财政补贴资金将直接兑现到农户个人账户,农民可以更加直观感受到惠农补贴政策带来的实惠,自主选购补贴机具、自由谈价议价的权益也将得到更加有效的保障;同时,补贴对象享受财政补贴资金总额上限也发生了变化,农民个人年内享受的补贴额由原来的12万元调整为2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经营服务组织从原来的12万元调整为80万元。
各市县、省农垦总局农机管理部门以及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的负责人、补贴工作经办人员共150多人参加了会议并接受农机购置补贴廉政警示教育和政策实施业务培训。省纪委第三派驻纪检组、省财政厅、省审计厅有关负责人应邀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