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的通知
赣农机综 〔2013〕41号
各设区市农机局(站):
3月23日,我省启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以来,各级农机部门严格按照省农业厅、省财政厅《江西省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创新,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狠抓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确保了春耕备耕农机化生产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进度通报
截至5月9日下午,全省共完成补贴资金1.543亿元,补贴各类机具10.6万台,受益农户10.2万户,实施进度排在中游水平。
在近1个半月的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各设区市资金使用进度很不平衡,上饶、吉安两市实施进度较快,补贴资金使用比例分别达到32.84%、32.49%;赣州、新余、萍乡实施进度较慢,补贴资金使用比例分别仅2.71%、13.31%、13.96%。同时,各县补贴资金实施进度也快慢不一,资金任务大县鄱阳县已完成1288万元,达到44.43%;鄱阳、安福、上高、乐安、乐平、铅山、吉安、新干、永新、南昌、余干、泰和、东乡、吉安、永修、万安等县(市)进度也较快,现通报表扬;资金任务大县进贤、余江、崇仁、渝水、新建、丰城、高安、樟树等地进度相对较慢。信丰、定南、会昌、寻乌、石城、瑞金等6个县(市)至今仍未启动,现通报批评。
二、加快实施进度
根据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农机产[2013]34号)要求,中央财政批补贴资金应于7月底前实施完成。目前全省实施进度与批6.9亿补贴资金差距较大,全省各级农机部门要查找原因,采取对策,加快资金使用进度,确保批补贴资金在7月底前完成。
(一)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加快实施进度。规范、、廉洁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落实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基本要求。在实施过程中,既要做到规范、廉洁,又要做到。加快实施进度,关系到农业生产顺利开展,关系到农民和农机企业的切身利益,关系到预算执行进度,关系到补贴政策的总体成效。各级农机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在规范、廉洁实施的基础上,突出,把加快实施和结算进度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既要确保干部,又要确保完成政治任务。
(二)着力提高农民申请的便捷性,加快实施进度。办法总比困难多。各级农机部门要在充分发挥“一站式”服务大厅多功能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尽努力即时完成受理申请、资格确认、机具核实、注册登记、补贴结算等工作。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尤其在购机高峰期,要加班加点,保证农户即时申请购机,尽努力减少农民的来回奔波。
(三)着力形成政策宣传攻势,加快实施进度。各级农机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层层抓落实。要通过各种媒体和乡村公告栏,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特别是要结合即将到来的购机“高峰期”,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农民时间了解补贴政策,让补贴政策家喻户晓,增强农民购机意愿,加快实施进度,确保补贴机具在农业生产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四)着力推行补贴进度周计划,加快实施进度。各设区市要从7月底至5月13日,以周为时间单位,编制全市补贴实施进度周计划,于5月17日前,报省农机局产业发展科。
三、几点具体要求
(一)坚持周通报。省局将坚持每周通报各地实施进度,对各设区市按照补贴资金使用比例排名。将对前十名的县通报表扬,对后十名的县通报批评。
(二)实行三挂钩。鉴于各市实施进度很不平衡,各县进度差异很大,省财政补贴工作经费安排、维修中心建设专项资金以及第二批补贴资金安排将与各地实施进度实行三挂钩,向实施进度较快、完成任务较好的地方倾斜;对于实施进度较慢的地方,减少资金与项目安排,甚至不安排。在6月30日前,实施进度仍未达到60%的县(市、区),不安排工作经费,同时,维修中心建设专项资金及第二批补贴资金也将削减。
(三)建立约谈制。对排名靠后的设区市,省农业厅分管领导和省农机局局长将约谈设区市农业局分管领导和农机局(站)长。约谈效果仍不明显的,将给市委市政府发公函,或由厅领导给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写信,通报有关情况。各设区市也要参照省里做法,对排名靠后的县(市、区)进行约谈。
201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