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农机管发(2013)27号
各市、州农机(农牧)局:
最近,接到酒泉市金塔县、张掖市高台县部分农民反映,2012年7至9月期间分别从酒泉市、高台、临泽县的农机销售商处购买山东时风4YZP-2型、河北雷肯4YH-2A1型自走式玉米联合收割机,在玉米收割作业期间发生事故,造成操作人员手、臂等肢体致残,给农民造成严重的生命财产损失。
了杜绝类似事故发生,了解掌握各地自走式玉米联合收割机的销售、使用和管理情况,请各市、州尽快组织人员调查了解近年来自走式玉米联合收割机在本辖区的销售、使用以及是否纳入登记管理等情况,特别要对山东时风4YZP-2型、河北雷肯4YH-2A1型两种机具进行重点调查了解。要重点对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购买的自走式玉米联合收割机进行调查,详细了解机具是否存在质量缺陷、防护设施是否齐全,对发生伤亡事故的要说明事故原因,并专题报告。
各地要以此为鉴,对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购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实施牌证管理的机具,必须依法实施管理,认真做好培训、登记注册、检审验等工作,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农机生产。
调查情况请于5月30前报送省农机局监管办。
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3年5月7日
附件: 自走式玉米联合收割机销售、使用和管理情况调查表 .doc
链接地址:http://gsnj.gsny.gov.cn/xingztz/2013/05/09/13680823948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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