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江苏省农机行业职业技能获证奖补高级工培训鉴定工作的函
苏农机人教函〔2013〕27号
各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农机主管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机局《江苏省农机行业职业技能获证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苏财规〔2012〕2号)、《关于下达2013年农机行业职业技能获证任务及奖补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13〕27号 苏农机计〔2013〕17号)以及获证奖补绩效考核有关要求,为做好2013年全省农机行业职业技能获证奖补高级工培训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职业(工种)范围
主要包括:农机修理工、拖拉机驾驶员、联合收割机驾驶员、插秧机操作工、农机服务经纪人等。每期班只培训鉴定一个工种,各市报名的工种要相对集中,对报名人数较少的工种,省局视情况决定是否集中组织办班。
二、组织管理
根据《江苏省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管理细则(试行)》要求,省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总站(以下简称省总站)负责全省职业资格三级(高级)以上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为节省费用,方便学员就近培训,具备办班条件的省辖市,可向省局申请并经审核同意承办高级工培训,省总站负责鉴定。不具备办班条件的地区,由省总站集中组织培训和鉴定,省辖市负责组织落实符合鉴定和奖补资格的参训学员。昆山、泰兴、沭阳县(市)高级工培训鉴定由所在省辖市组织协调。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工作进度。按照2013年获证奖补工作进度要求,9月中旬前要完成高级工培训鉴定任务。各地要对照高级工获证奖补任务,抓紧开展调查摸底,确定培训工种,组织落实本辖区参训学员,确保顺利完成高级工培训鉴定任务。
(二)严格培训办班要求。每期培训班,要依据职业标准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师资等),并经省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培训课程安排要做到理论讲授与实践操作相结合。每期培训班原则上要达到50人,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培训教材每人一册。要坚持“培考分开”,从事培训的师资不得担任考评人员。
(三)严格审核学员资格。各地要组织对学员的高级工鉴定申报条件和奖补资格进行初审(奖补资格审核可通过“江苏省农机行业职业技能获证奖补管理系统”进行),确保参训学员符合要求。学员报名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或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户口薄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一折通复印件(封面及内芯页),以及有关培训学时证明、小2寸证件照3张、培训费、鉴定费等,并携带相关原件。
请各市认真填写《2013年全省农机行业职业技能获证奖补高级工培训鉴定计划表》(附件),于5月17日前发送至省总站,联系人:张建才、庄睿,电话:025-86468786,86468785(传真),邮箱:njhfwz@126.com。
附件:2013年全省农机行业职业技能获证奖补高级工培训鉴定计划表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3年5月13日
附件: 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农机行业职业技能获证奖补高级工培训鉴定工作的函.doc
链接地址:http://www.jsnj.gov.cn/info/2013/5/14/info_74_920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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