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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雪峰:政府不应支持资本和大户去打败小农

   2013-05-17 观察者网10330
核心提示: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今后中央新增农业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今后中央新增农业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从而表明中央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这样一种更具有资本经营特征的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和鼓励态度。接下来就到处是媒体和专家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的全盘叫好声,是地方政府将推动农村土地向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流转当作任务、政绩及考评指标的比学赶帮超,是地方政府通过财政支持来推动农地流转的热烈竞赛。

不仅如此,更权威的消息和报道证明,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业合作社是保证未来中国粮食的不二选择,因为老人农业和目前中国的小农经济靠不住,生产粮食无效率。2013年3月23日,农业部种植业司公布权威的农业部次在范围内大规模开展种粮大户和粮食生产合作社的摸底调查发现,我国目前共有种粮大户68.2万户,占农户总数的0.28%;经营耕地面积1.34亿亩,占耕地面积的7.3%。这些种粮大户的粮食产量达到1492亿斤,占粮食总产量的12.7%。

此外,共有粮食生产合作社5.59万个,入社社员513万人,其中,经工商注册的4.39万个;经营耕地7218万亩,占耕地总量的4.0%;这些粮食生产合作社粮食产量971亿公斤,占粮食总产量的8.2%。调查还显示,我国粮食生产的组织化、规模化、专业化水平正在不断提升,种粮大户粮食平均亩产486公斤,粮食生产合作社平均亩产545公斤,分别高出平均水平133公斤和192公斤。农业部种植司司长叶贞琴分析说:“种粮大户与粮食生产合作社种了1/10多的地,产出了1/5多的粮食,已经成为重要的粮食生产主体”。由此看来,中国粮食只能寄希望于种粮大户和农民合作社了。也正是因此,地方政府推动土地从一般农户向种粮大户和农民合作社流转是有道理的。地方政府因此将土地流转当作当前的中心工作,想方设法让农民将自己的承包地流转出来。

过去强调适度规模经营的一个主要逻辑是,农户靠人均一亩三分地是无法致富的,只有到了一定经营规模才能增加农民收入。因此,解决三农问题、提高农民收入的主要办法是减少农民数量、增加农民经营规模。现在从农业部的这次摸底来看,规模经营还可以极大地提高粮食产量,以保证粮食。

据以上同一篇报道,虽然种粮大户和农民合作社以1/10的土地产出了占1/5多的粮食,这些大户却“遇到很多传统农民遇不到的困难”,“比如流转土地稳定性差、基础设施较差、投入风险增大,扶持政策较少等困难”。为了调动种粮大户的种粮积极性,提高种粮大户的生产能力,政府应该给种粮大户以特殊的政策扶持,比如,有地方由政府代种粮大户支付土地租金、修建基础设施,为种粮大户提供农业保险,将各种支农资金配套打包让种田大户使用。等等。

  也就是说,因为种粮大户可以生产更多粮食,政策和地方政府就应想办法将一家一户小农的承包地用正规长期协议流转给种粮大户,并为种粮大户提供各种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这些支持是之前一家一户小农种田以外的新的支持。落实在具体流转土地上面,就目前一些地方实践的经验,每亩大致要支付200元额外新增补贴。假定有10亿亩承包地流转,每年就应拿出2000亿元用于补贴种粮大户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粮食生产主体。
但这样真的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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