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新疆宏源隆贸易有限公司等5家《农业机械经营服务技术合格证》的通告
新农机办字〔2013〕10号
因新疆宏源隆贸易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的农业机械经营服务技术合格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款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决定依法注销其《农业机械经营服务技术合格证》。
特此通告!
2013年5月9日
关于注销新疆宏源隆贸易有限公司等5家《农业机械经营服务技术合格证》的通告
新农机办字〔2013〕10号
因新疆宏源隆贸易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的农业机械经营服务技术合格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款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决定依法注销其《农业机械经营服务技术合格证》。
特此通告!
201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