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将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纳入工作日程,坚持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抓,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自2011年起,市农业局农机总站与各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签订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书,明确各级各部门及工作人员责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农机购置补贴监管及廉政风险防控的责任体系,扎实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绩效评估和工作考核。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在补贴申请、审核与审批、公示与核实、监督与检查、档案管理等方面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责任制,确保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建立健全县(市、区)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人大、政协、纪检监察、财政、农机、公安、工商、农口相关部门参加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资金分配、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强化县级农机部门内部约束机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补贴资金分配、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问题的初步意见,由集体研究决定,经县级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实施。
二是严肃纪律,达成共识。加强廉政教育,组织农机系统干部职工开展了党风廉政教育专题教育活动,结合党建、纪检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机购置补贴领域廉政建设重要性教育,特别是结合近年发生在农机购置补贴领域方面的典型案例,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章守纪,使大家明白了哪些该做,哪些不能做,不缺位、不越线,做到警钟常鸣,严格执行“三个严禁”、“八个不得”、“十个不准”,真正实现了农民得实惠、企业得效益、政府得民心的目标。督促参与补贴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牢记使命、牢记责任,珍惜组织信任、珍惜工作岗位、珍惜家庭幸福,坚决做到依法纪办事、用制度规范行为,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三是强化督查,排查风险。认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落实防范措施,建立相互制约机制,增强工作透明度。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及监管的一系列工作制度和规范,推行“一卡(折)通”、人机合影、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执行违规经营经销企业与经销商黑名单制度等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长效规范化运行。组织补贴机具经销商开展专项学习培训,引导依法经营,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对各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涉及到的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的职责定位、法定权限和工作流程进行认真梳理排查,分析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做到查找风险不漏项、参与排查不漏人。重点排查在补贴对象确定、补贴机具验收和管理、补贴机具经销商监管、补贴资金报账凭证核对等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落实农民购机情况公示制,及时组织购机真实性核查,严防虚假购机和倒卖补贴机具等不法行为。
四是部门协作,信息公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多年来,因实施方案每年都有变化,为此,扎实抓好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农民购机的选择权、决定权,给企业、经销商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意义重大。利用在我市举办的海峡两岸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展览会,加大宣传推广适应我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和各项农机具,组织各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乡镇农机站以及农产品加工企业、合作社、农场主和职业农民等前来参观对接,并利用此平台,加强有关政策的宣传。市农业局每年都组织市农机管理总站参加漳州人民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活动,向全市广大农民解答有关购机补贴政策,接受有关问题的咨询,并通过各级农业局和农机站网站、闽南日报、“三下乡”以及各地媒体等平台和形式,加强对当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宣传,公开补贴申办程序,公开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加强与财政、纪检等部门合作,强化程序监督、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防范借实施农机购置补贴之机收受贿赂、违规收费、以本人或亲属名义直接插手补贴机具经营等违法违纪行为,认真解决权力寻租、违规操作、失职渎职等问题。认真审核经销商申报的结算资料,与购机农户进行沟通,了解农户购机过程的实际情况等就可了解农机管理部门、经销商及农户是否按照补贴实施方案的程序进行办理。对不按规定开具发票、不按规定差额提机、不按规定机具配置等企业、经销商不予结算,责令进行整改。严格审核,有效预防购机补贴工作中不符规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