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核定2012年第三批设施农业设备补贴项目资金的通知》(浙农计发〔2013〕5号)文件要求,近日,浙江省平湖市农经局、财政局联合发文《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平湖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12年平湖市设施农业设备第三批补贴资金的通知》(平农经〔2013〕43号),通过市邮政银行以“一卡通”形式将中央财政补贴资金80万元直接拨付给补贴对象。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2012年度设施农业设备中央财政补贴资金229.12万元,并全部拨付到位。
2012年,平湖市认真学习、贯彻《关于2012年浙江省设施农业设备补贴项目的实施意见》(浙农计发〔2012〕19号)文件精神,通过开展调查摸底、宣传发动、指导落实、严格核实、及时上报等工作,有效调动了全市农户及合作组织建设设施农业设备热情,全年全市完成GPC825单栋钢架大棚65417平方米、GPC622单栋钢架大棚96603平方米、玻璃温室6261平方米建设工作,为实现农业高产奠定扎实基础,有效加快市现代农业建设步伐。
下阶段,平湖市农机管理站将扎实落实《浙江省农业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和设施农业设备补贴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农计发〔2013〕8号)文件精神,提高全市农业物质装备水平,加快提升平湖市现代农业发展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