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和农业部下发的《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中提出,倡导各地试行“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兑付方式。开展该项试点的省市,今年要选择部分市县开展试点;条件成熟的,也可在全省范围内试行。
据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海南省是今年开展该项试点工作的6省市之一,其他5个省市是安徽、福建、陕西、山东和大连。
据悉,省农业厅和财政厅联合制订的2013年试行农机购置补贴“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实施方案已经农业部、财政部联合批复同意。根据该方案,海南省购买补贴机具实行全价购机,买卖双方按市场规律自由谈价,真正体现市场经济的价格机制。购机后,购机人(补贴对象)凭必要票证向当地农机管理部门申请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由市县财政部门(省农垦总局财务部门)或授权的农机管理部门按照现行惠农补贴系统将补贴资金直接转入购机人(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
该负责人表示,今年海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范围覆盖全省各市县及农垦系统。中央财政安排海南省2013年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为1.7亿元,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