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的宣传工作,特别要把 “全价购机、县级结算、补贴到卡”兑付方式为主要内容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到位。
二、督促尚未开通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的县,务必在5月底前全部开通。
三、尽量简化办理补贴手续。提倡一站式服务,对于农民购机集中时期,延长工作时间,方便农民。
四、加快资金结算兑付进度。6月30日前各县(市、区)必须完成批结算兑付,及时将补贴资金打卡到户,让广大农民疑虑,同时增加结算频次。
五、每半个月通报各县(市、区)实施进度,并抄送当地政府。
六、鼓励和协调生产企业、经销商推出农民购机付款优惠办法,如以代垫部分资金、分期付款等方式多渠道解决农民筹资困难。
七、第二批中央补贴资金分配与批资金使用进度挂钩。
八、省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分配与实施进度、工作成效挂钩。对于发生违法违纪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不安排或少安排工作经费。
九、各地要主动与金融机构沟通,创新破解购机农民融资问题。学习推广永春县开展农机具贷款的作法,省农业厅在近期内联合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推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政府补贴收益权质押、组合担保等多种农机具贷款产品供农户选择的指导意见。
十、省农业厅计划6月份在全省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督检查,购机补贴实施进度将作为重点检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