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起,陕西省将实行农机购置补贴新办法。新办法增加了镇级农机部门、财政部门的工作职责。西乡县镇级没有农机机构。
为了适应镇级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基本要求,西乡县政府于5月23日下发了西政办发〔2013〕49号文件,文件要求各镇要设立镇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要有一个牌子、最少有一个专职工作人员(农机购置补贴数量较大的镇需明确二人)、一台电脑、一台打印机和一个农机购置补贴宣传公示栏(即五个一)。接受县农机管理机构的工作检查和业务指导,严格按照《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落实申请补贴、机具核实、村级公示、报送补贴发放明细表和补贴验货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