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下达2013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
苏 财 农〔2013〕83号
各市、县财政局、农机主管部门:苏 财 农〔2013〕83号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3〕8号)精神,结合我省各地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现将2013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8亿元下达给你们,请列入“2130122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预算支出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制定补贴资金使用方案。资金安排下达后,各地要根据当地农机化发展重点和批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科学制定第二批补贴资金使用计划。若确需调整计划的,由县级农机、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报省财政厅、省农机局备案。
二、加强补贴资金管理。各地要加强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与管理。乡镇农机、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及时受理补贴资金结算申请,做好补贴机具核实、购机信息公示,出具补贴资金结算意见。县级农机部门要做好结算资料的合规性审核,每天公布补贴资金使用进度,保证补贴政策公开透明。县级财政部门要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通过购机者账户支付购机补贴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13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安排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3年6月1日
2013年6月1日
附件: 关于下达2013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doc
链接地址:http://www.jsnj.gov.cn/info/2013/6/4/info_74_936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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